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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前,在淮海路一座花坛里发现一具姑娘的尸体。
死者身穿红色旗袍。
由于案发现场地处繁华商业区,在媒体的渲染之下,此案被公众称为“红旗袍杀人案”
。
案发之后当地曾出现交通阻塞现象,无数群众前来围观,还有无数记者和摄影师,夹在拥挤的人群中,作着各种报道。
一时间,报刊上充斥着各种推测。
如果没有什么特定原因,哪个杀人犯会傻到把这般穿着的死者弃尸于如此繁华之地?一位记者发现,案发现场花坛所在的街道对面,正是上海音乐学院。
还有人说这是一起政治案件,是对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丑恶价值取向的抗争。
因为旗袍曾被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标志,如今却重新风靡上海。
有家小报说得更悬,说此案幕后策划乃是时尚界某巨头。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因为媒体对于本案的热络报道,一些服装店旋即在橱窗里挂起了各色新款旗袍。
于光明感到此案迷雾重重。
根据最初的尸检报告,死者臂部和腿部的伤痕显示在其窒息而死之前遭受过性侵犯。
但死者身上和体内均未检出精液痕迹,且尸体被清洗过。
死者在旗袍之下未穿着任何衣物,这于常理解释不通。
弃尸地点位于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几乎不会有杀人犯选择在这种地方弃尸。
按照局里一般的办案经验,本案凶手应该是在行凶后为死者穿上衣服,以便于运输。
但由于行动仓促,他忘了给死者穿上内衣,或者说他认为没必要这么做。
也许死者在遭遇致命袭击之前所穿的就是这件旗袍。
弃尸地点也许并没有什么特别含义,可能就是凶手比较鲁莽,随便找了这么个地方丢下尸体而已。
于光明不怎么相信这种“偶然理论”
,但他觉得这案子跟自己的特案组应该关系不大。
他可不想越俎代庖。
“真是耸人听闻啊。”
他重复着这句话,他觉得有必要这么重复一下,因为李书记和廖国昌都没吭声。
“这案发现场有点儿意思。”
还是没人吭声。
李书记轻轻地咳嗽起来,他的眼袋在这诡异的寂静气氛中显得愈加突出。
说起来,李书记就快六十岁了,他的眼皮浮肿得很厉害,眉毛也早已变成灰色。
“调查有什么突破吗?”
于光明向一旁的廖国昌问道。
“突破?”
李书记插话道,“今天早晨又发现一具身穿红旗袍的女尸。”
“又一个?在哪儿?”
“南京路上。
人民广场一号门的阅报栏前。”
“真是令人发指,那可是市中心,”
于光明说道,“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
廖国昌说:“我们比对了两名受害人,二者存在一些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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