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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页)

在市长小官邸的楼上,兰塞上校设立了他的团部。

除上校之外,还有五个军官。

亨特少校是个小个子,让数字给迷了心窍,他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立可靠的整数,因此,别人在他眼里,要么也是独立可靠的整数,要么就不配活下去。

亨特少校是一个工程师,要不是打仗,谁也想不到会叫他去指挥别人。

亨特少校把他手下人当成数字排列起来,对他们加减乘除。

他是个算术家,不是数学家。

高等数学中的幽默、音乐或者奥妙都进不了他的脑袋。

人可以按身高、体重或者肤色加以区分,例如6不同于8,但其他方面就没有什区别。

他结婚多次,却弄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妻子们在同他离婚之前都弄得那么神经紧张。

彭蒂克上尉是一个家庭观念很重的人,他爱狗,爱脸色红润的小孩,爱过圣诞节。

作为上尉,他年纪过大,但奇怪的是他毫无雄心,以致始终停留在那个军衔。

战前他万分羡慕英国乡绅,爱穿英国人衣服,养英国狗,抽英国烟斗,他那种特殊的混合板烟丝就是从伦敦寄来的。

他还订阅乡间杂志,那上面刊登有关园艺的文章,还不断争论英格兰种和戈登种猎狗的优劣。

彭蒂克上尉度假都在萨西克斯,在布达佩斯或巴黎被误认为英国人,让他心里很高兴。

战争一来,表面上这套生活方式全改了,但烟斗抽得时间太长,手杖用得太久,一时改不了。

五年前,他给《时报》写了一封信,反映英格兰中部地区牧草正在枯萎,署名“艾德蒙·吐切尔先生”

[1];《时报》居然把这封信登了出来。

如果说彭蒂克当上尉年龄嫌大,那么洛夫特当上尉年龄又嫌小。

你心目中的上尉该具备的条件,他统统具备。

他在上尉这个头衔里生活和呼吸。

他没有一刻忘记自己是个军人。

他野心勃勃,步步高升。

他的晋升好比奶油浮到牛奶的面上。

他行军礼时脚跟“咔嚓”

一声,干净利落,像舞蹈家的动作。

他熟悉各种军礼,而且坚持施行,连将军们也怕他,因为他熟悉军人的举止胜过那些将军,洛夫特上尉深信军人是动物生活的最高发展阶段。

如果他想到世界上还存在上帝,那么,在他心目里,上帝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将军,双鬓灰白,已经退伍,天天思念以往的战役,一年有好几次来到他部下的坟上献放花圈。

洛夫特上尉认为,所有的妇女都爱军人,否则就无法理解。

按正常情况推算,他到了四十五岁,便能升到准将级,到时候画报会刊登他的照片,两边站着苍白而又雄赳赳的高大妇女,她们头上戴着上有羽毛、下有缎带的阔边帽。

帕拉克尔中尉和汤陀中尉都是乳臭未干的大学生,这些中尉都是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中成长起来的,深信伟大的新制度,因为这是一位伟大的天才发明的,用不着他们操心去检验这制度的后果如何。

这两个年轻人好动感情,一会儿流泪,一会儿发火。

帕拉克尔中尉藏着一绺头发在表的背后,用一小块蓝缎子包着,可是头发常常蓬松起来,卡住表的摆轮,于是他戴了一只手表看时间。

帕拉克尔喜欢跳舞,这年轻人虽然活泼,却能像“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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