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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郡湖山庄内两人在吃早餐。
丰盛的早餐却装了一汪寂寞,两人只是默默在吃。
“为什么?”
竺至渊头也不抬地问。
“什么为什么?”
对面的庄郡好瞟了他一眼。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竺至渊的语气逐渐抬高:“为什么你还留着那么多他的东西,你还是忘不了那个吃软饭的吗!”
“我没有!”
庄郡好放下了餐具,起身离开餐桌。
“……”
其实程之炫离开的两年里,庄郡好没有多好过。
他发现自己真的很爱他,但是满世界找一个突然消失人简直是大海捞针,他害怕又紧张。
而竺至渊,不过是一夜情的玩物,但是庄郡好把他留下了,在他眼里,这仅仅是程之炫的替身。
竺至渊很清楚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心有不甘,虽连连争执,但是终究没有离开,因为他即使是替身,也是爱庄郡好的。
虽然很痛,但是也要爱。
(bg为所有爱执着的痛~)庄郡好离开餐桌后,竺至渊突然收到一条消息,看后,露出一丝从未出现在这温和面容上的阴沉的笑。
……程之炫找到了地方住下,比他在加拿大住的地方要宽敞些许。
背包和行李箱随意地倚在墙角一边,他拿着一本书在柔和的灯光下细看——《惩治渣男的一百种方法》。
其中的给她多多写戏份!
拜拜~追击程之炫大感不妙,只见那群黑不拉几的蒙面歹徒拿着长棍子一拥而上,好说歹说也有二十个。
他眉头一紧,之后就是主角光环布灵布灵,这几个跑龙套小表咂都给他干飞了,对,又方便又简单,他可是兵王。
我安排这几个歹徒就是为了让你们看看什么是主角外挂和牛叉。
好了更牛叉的来了,程之炫明明可以一打二十,但是关键时刻总有一个可以一打二百的出来暴打他。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就要出意外了。
正当程之炫起身松松骨头的时候,身后突然一阵寒意。
他一转身。
焯!
一个扎着干练高马尾,两鬓边留一丝垂发的女子,居然差不多一米八五左右,戴着黑色面具和护目镜,身着黑色束身战衣,脚踩军靴,虽看不见面孔,但是冷冷地盯着他,仿佛一只觅食的猛兽正面对一只一定会到手的猎物舔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