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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路窄,于菱去民航营业所买飞机票的路上,偏碰上了高歌。
而且,他也想不到,手里捏着的那张飞往广州去的票,恰巧是高歌替王纬宇退的,革委会主任在最后一天,终于决定放弃这次出国考察的美差。
但是,忙得七荤八素的于菱,竟认不出这个似曾相识的青年人是谁。
不过,于菱实在没工夫认,他现在倒羡慕去年那种囚徒生活。
在牢狱中,在边疆时,无需费什么脑筋,思维简单到只有一个概念,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只想着四个字“活着,出去”
。
现在,不灵了,广场方砖上的血,唤醒他那原来甚为朦胧的意识,能不思考吗?能不探索吗?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一个马列主义的政党,竟会被几个蟊贼搅了个昏天黑地,差点闹得国家破亡,民族沉沦,而且还不是短时期的猖獗,整整忍受了三千六百个日日夜夜。
有多少问题在他脑海里盘桓,寻求真知,又需要经历多么艰难的过程呵!
但是对面那个年轻人,也没能马上认出于菱来,反正觉得有点眼熟,就失神地站住了。
放纵的夜生活,饮酒,打牌,女色,使得“红角”
革命家失去了原来的精锐之气。
现在,他脸上的惟一特点,是那双塌陷下去的眼眶,和一对失神的眸子,所有在赌场输光口袋里最后一个铜子的赌客,都会有这种充满血丝的结膜,和显得混浊的玻璃体,而变成一副令人望而生厌的样子。
其实,在黑魆魆的小胡同里,于菱,比较粗心的,总不及格的大学生,是不会看得那么仔细的。
但是,由于近十年来,一直以车代步的高歌,竟然忘了行人应该躲避车辆的简单道理,直撅撅地挡住了于菱的去路,这才使他想起这个拦路虎,好像在哪儿见过面?
谁?
倘若不经过那十个月的磨炼,于菱也许不介怀地朝这个陌生的熟人,打个招呼,但如今,他的心要冷酷得多,别人不伸出手,他决不上前一步。
胡同本来不宽敞,绕也绕不开,只好按了一下车铃,警告对方躲开。
哦,他先认出了于菱:“你——”
于菱轰的一下,仿佛踩在地雷上一样——啊!
两眼冒出火宋,原谅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吧!
一个男子汉(如果他确实是条汉子的话),对于曾经欺侮、凌辱、调戏、或者诬陷过自己心上人的死敌,是无法心平气和,保持那种高雅的绅士风度的。
他跳下自行车,一把抓住对方的脖领,刹那间,柳娟愤恨的脸色,几乎同时出现在两个人的记忆里,说实在的,无论对于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愉快的。
啊!
七月流火,那难忘的一天呵……
据说,有些动物对于地震前兆,会产生某种预感,常常在地震发生以前,表现出惊慌失措,躁动不安,心神烦乱的状态,至今科学家也无法解释。
那一天,高歌早早地醒来了,一看表,才七点半,妈的,他骂了一声,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
打完最后一个八圈,他做了一副满贯,已经是清晨四点钟了。
只睡了三个钟头,就再也合不上眼皮,岂非咄咄怪事?自从他父亲,那位一辈子谨慎小心的汽车司机,抱着忐忑不宁的心情,离开这个世界之后,高歌搬进新居,很少在九点钟以前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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