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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害者的文学很难被既得利益者青睐,既得利益者的经验不可能在被损害者那里得到共鸣。
即便写作者选择官方立场,但官方立场的国民文学也只能是官方文学而已。
对文学的局外人而言,文学语言如同一种方言,文学爱好者似乎是某种方言群,有他们自己的方言群认同(也许依文类分,诗与小说各为异类——而散文,人人都会写)。
在台湾,我们或被谑称为“马来帮”
,既是同乡会,也是某种差异语言小共同体。
早期东南亚华人移民确实是依着血缘地缘拉帮结派以求自保,继而以方言会馆、宗亲会馆、商会等以凝聚共同体。
而在台湾,我们几乎都是“孤狼”
,很少联络更别说见面。
人太少,写作也不需拉帮结社,也没有什么利益需要用那样的方式去保护。
这被困锁在特定族群语言里的华文文学,它在国境之外有更广大的竞争群体,以致在汉语文学的家族里(所谓华语语系者),它每每只能忝居末座,甚至位居附录(在美、日、韩的中国现代文学学术体制里),那是个没有位置的位置。
这也让为什么要写作马华文学——尤其在离境多年之后——成为我们必须持续面对的、尖锐的伦理与文学政治问题。
再过两个多礼拜,我离开马来西亚就满二十九年了;留台的日子,也快要成为我自己的“三十年梦”
。
最开始的那些年,每回返乡,只要睡两个晚上,几乎就可以把离乡的日子“忘掉”
,好像离乡只不过是一场梦,原就不曾离开过。
随着离乡的日子愈来愈长,返乡之眠不再有忘却他乡的功能(也许根本的原因在于从小居住的老家没保留下来),即便在梦里,也已知此身是客。
如果母亲还在,花踪重达两公斤的奖杯就不必劳驾朋友千里迢迢扛来台湾。
二十一年前(一九九四),我曾把更重的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的“雏凤”
奖杯扛回去给父母。
如果母亲还在,头脑还清楚,这个锦上添花的奖,会让她开心好一阵子吧。
二?一五年九月十二日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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