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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文走走

这是一个写得非常机智、精巧的故事。

从推开一扇“因老旧和湿气变黑的雕花木门”

后,繁复的层次铺展开来,有一种类似吃千层面的乐趣。

主线发生在二次大战后的巴塞罗那,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在父亲的引领下,进入专门收罗为世人所遗忘的各种书籍的“遗忘之书墓园”

,那一刻,一本叫《风之影》的小说挑中了他。

他看了那个精彩的故事后十分激动,于是决定搜罗那位作者的所有作品。

这时他发现,另有一个神秘男人正同样四处搜罗,一旦到手就立刻销毁。

一个年轻孩子对作家的狂热感情引发了此后整个扑朔迷离的探查真相过程,展示了书和写作者灵魂之间的关系。

而真相,亦即故事中的故事,则发生在西班牙内乱时期。

总之那是一个噤若寒蝉的时代。

在一些嗜血残忍的罪行中,它其实蕴藏的真实主题是爱情。

陷于爱、失落爱,导致精神饥渴,导致执迷不悟。

一句话,是爱情产生了那一系列的谋杀。

从某种角度来说,小说写得很古典:一生只可能存在一次的爱情观;对书籍的感慨(“假如我能在这本偶然找到的书里发现一个新世界,那么,还有多少未知的世界尚未被发掘……我觉得周围尽是千百万个找不到主人的灵魂,那一页页被弃绝的文字,都像是被遗忘的世界,无言地日复一日地沉没在幽暗的汪洋之中”

);甚至那些谋杀,都像艺术品一般,被策划、被等待,长达十五年之久(尤其是那位一手鲜血却荣升至上尉的警官傅美洛,一点都不焦急地伺机谋杀,总让人联想起《悲惨世界》中另一位性格相似的警官沙威);作者甚至探讨了作家和作品的关系(“每个故事都是作者写给自己的信,借此找出他用其他方式找不到的真实”

)。

惟一的“缺点”

——作者对每个人物的耐心刻画,那些生动显示性格的对话,也许会让一个脾气急躁缺乏耐心的读者觉得,未免有点臃肿。

当然,这也正是文学作品和通俗读物的区别(而且还有某种类似“兜圈子”

的好处,拖延着某些线索大白天下的时日)。

作者巧妙地操纵着抽丝剥茧的节奏与线头,同时不忘记创造障碍物,在蜘蛛网般的细枝末节叙述中交代出一些逻辑严密的细节让读者参与其中。

请注意,逻辑严密如此重要,市面普见悬疑小说的结构是直露的,读者只须被动阅读,因为也许会平白生出一个人物或是一个无头鬼。

但若富有逻辑则像猜谜,这使阅读文本这一活动产生了自行推理带来的兴奋,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很容易代入“我”

的位置,重新恢复好奇心,试图弄明白到底在一本书的写作背后,都发生了些什么,而不只是等待一个故事。

为了使这个结构更接近水落则石出的呈现,作者采取了让不同人物自己讲述经历的方式,而不是惯常的第一人称叙事到底,“我”

全知全能。

当然这种不同视角的讲述也有些小缺点,一些细节会因此重复,因为那些人物的命运总会在某些节点交叉。

但总体来说它对那些将要发生的事情起到很好的暗示作用,读者和“我”

一样,一时搞不清会有什么等待着我们。

至于语言,这本书也有着独特的幽默魅力,比如“千万别相信那些初次约会就让您碰她的女孩子……上等的牛腩煎到五分熟才是最好吃的”

;“男人的性欲就像灯泡,开关一开,啪嚓一声,就立刻亮出火红的灯光;关掉开关,马上又可以冷却下来。

可是女人不一样……就像熨斗……就像慢火炖一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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