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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心不在焉地扒着饭,谁也不说话,谁也不看谁。
阿姨做完饭就直接拎着收拾好的垃圾袋回家了,盛却负责洗碗,程夕越负责吃就行,她啥都不用干,倒不是她好吃懒做,是盛却不让,其实也不是盛却不让,就是可能他以前一个人住惯了,洗碗这种小事自然而然就被他承包了。
程夕越起初还觉得不好意思,后面慢慢就习惯了,住进来以后,她的衣食住行被盛家安排得妥妥当当的,毫不夸张,真真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日子,再这些下去,她不会变成小废物吧?
洗完澡,程夕越在房间写了会作业,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状态不好,心如乱麻,练习册上红色的叉叉比勾勾多了将近一半,反正写来写去效率也不见高,她干嘛还要写,浪费笔水,她快速合上书,小跑到客厅,开投影看剧去了。
他家的投影仪顶顶好,画质清晰,高清大图,特别是把大灯一关,留盏暖光色的壁灯,再往毛绒绒的地毯上一坐,如果有零食吃就好了,不要太享受。
水果也算零食吧?况且还不用她切,盛却装好一大盘端过来的时候,程夕越看电影正看得入迷。
前面的剧情比较拖沓,到后面就不一样了,完全换了个画风,男女主感情线整个一大反转
古装+悬疑+复仇+暗黑风,程夕越看得津津有味。
直到清甜的果香气飘过来,程夕越扭头。
这个点,他不是一般都要去散步嘛?怎么好端端过来和她一起看电影了。
只不过他们坐的位置不同,盛却是正儿八经地坐在沙发上,程夕越则坐在他脚边的地毯上,怀里揣着个粉色的垂耳兔玩偶。
这兔子还是他送的,盛却自己住的时候没意识到公寓里多么冷清,四面要么白要么黑,看着就压抑,得知她要搬过来,他就想着给她准备点东西吧,起码让她住得舒心点,墙是来不及拆了,重新装修也耗时间,于是玩的吃的用的,买了一大堆,他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换条思路特意问了乔新书。
“正常的女孩都喜欢什么?”
为什么这么问,因为乔新书不是一个正常的女孩。
他把乔新书的爱好统统pass掉,然后一点点给她添。
桌上的玫瑰花也是他安排的,对街的花店人员隔几天就会亲自送上门,无论品种,只要这个季节能开,他希望她的生活充满五彩缤纷。
千万不可以过得像他一样。
他至今都没有忘记,他把玩偶放进她的卧室就离开了,她收拾完行李,立马敲开了对面的门。
开门的那一瞬间,她爱不释手地举着手中的粉兔子,很开心地看着他,头发丝都好像堆满了喜悦。
程夕越用唇语告诉他。
“这是你送给我的吗?我很喜欢呢!”
天知道,那天他比她更开心,这种开心持续了整整半个月。
如果可以的话,想把全世界最好的,虔诚地捧起双手献上。
这是公主该有的最高礼遇。
OMG,感觉自己在写流水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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