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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钞》说:“四人以上,能御圣法,办得前事,名之为僧。”
也就是说,四个人以上,信奉佛法,遵守戒律,这样的组织才能称为“僧”
。
僧的“和合”
有两层含义。
一是“理和”
,是指僧人有共同的追求,都希望通过佛教修行,达到断绝尘世一切烦恼而归于清净寂灭的境地;二是“事和”
,就是说僧人在日常的生活中有着共同的心理和喜乐,表现为六个方面:(1)遵守戒律,依律修行;(2)因有共同的目标,所以有相同的见解;(3)共同和睦相处;(4)在僧人集体中利益均等;(5)没有利害冲突,没有争执;(6)因为思想相通,心情舒畅,所以有共同的喜悦。
沙门。
是梵文的音译,也译为“桑门”
。
在佛教创立之处的古代印度,沙门本是婆罗门教以外的其他出家修行者的一个总的称呼(婆罗门教是佛教创立前,在印度占有统治地位的一种古代宗教,约形成于公元前7世纪)。
但传入我国后,就成为佛教僧人的一个特有称呼。
比丘。
比丘也是外来词语,是梵文的音译。
意译为乞士。
佛教中认为,比丘包含着三种意义:(1)乞士。
即卑下自谦,向施主乞求食物,以此修炼德行;(2)破恶。
也就是通过戒律禅定等修行,破除烦恼恶念;(3)怖魔。
魔在佛教教义中并不是指魔鬼,而是指妨害修行人成就佛道的邪妄杂念和种种外界干扰,也就是“心魔”
。
破魔,就是说比丘能够排除这些干扰。
这三种意思合称为“比丘三义”
。
另外,比丘不是指一切僧人,只有出家后受具足戒(比丘戒)的男性僧人才能被称作“比丘”
。
而出家且受具足戒的女性僧人被称为“比丘尼”
。
和尚。
也称“和上”
,是佛教僧人的另一个重要称谓。
和尚也是一个外来语汇。
在我国,人们普遍把“和尚”
等同于男性僧人,在对僧人的诸多称呼中,也以“和尚”
最为常见、流传最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