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章只身猎虎
三天以后当井蓝把八十个银币交到德爷爷手里时,德爷爷再次感叹:“小蓝不光是懂事了,还成了一名合格的猎户了”
。
这钱是井蓝和乡亲把父子俩打的黑熊扛到周溪镇上所卖的钱,除了分给两位乡亲帮忙的各五个银币,剩余的全部交给德爷爷,现在祖孙俩更是相依为命了。
令人奇怪的是,当井蓝再次回到当初猎杀黑熊的地方,大蛇和大黄的尸体都在,但那香气扑鼻的果子却踪迹全无,看样子是那天晚上被别的动物吃了,井蓝那里又知道,他那惦记着的野果早成了他的腹中餐,心中肉了。
也正是这几个野果造就了他以后不平凡的人生。
三年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十五岁的井蓝已经长的异常结实和魁梧了,一米七五的身高,八十公斤的体重,身手矫健,一头乌黑的头发被随意的束在脑后,单手就能轻易举起三百斤石墩,让德爷爷这个曾在城里见过大世面的人都惊叹不已,一身古铜色的皮肤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名标准的猎户了。
自从三年前井蓝被蛇咬过以后,生活的艰难使井蓝义无反顾的继承了父亲的狩猎生活,担负了抚养德爷爷的重任。
但令人吃惊的是从那以后,井蓝的身体素质有了令人吃惊的变化,首先就是听力和眼力都有了大幅的提高,力气也是大幅的提升,表现出与他年龄完全不相符的强大,作为一名猎人,这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一种神秘力量,或者说是神识力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第六感。
我们普通人也有,但只是有时有,有时无;比如说,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你的后边,你没看到也没听到,但有时候能感觉到;或者有人一直在你背后的某处盯着你,有时也能感觉到,这就是第六感,也就是神识力量。
我们普通人也就能感觉到一到二米的范围,作为猎人,大部分猎人能感受到三到五米的范围;当然这是他们长期打猎锻炼出来的结果。
而井蓝自从三年前被蛇咬过以后,从一开始的只能感觉时灵时不灵的两米左右,一直到今天二十米,真是应了那句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也正是这些变化,使井蓝这几年成了村里最优秀的猎手,当然井蓝并不知道这是什么神识力量,只知道自己的这种感觉越来越厉害了,也准确的可怕,经常一个人就背着两袋弓箭,一只标枪就直入森林三十公里以后的区域狩猎;正是艺高人胆大。
这一天,像往常一样,井蓝带着两袋弓箭,和那把跟随自己三年的标枪,向森林深处走去。
如今的井蓝,虽不能说身轻如燕,力大无穷,但想起来,如果三年的黑熊从新站到井蓝的面前,井蓝完全有信心一枪刺穿黑熊,再不济,凭现在自己堪比兔子也慢不了多少的速度,跑也跑的过,就算不跑,井蓝也能一步跳上两米高的树杈,根本不怕那黑熊。
最近几年村子周围的猎物越发少了些,为了不与乡亲们争抢猎物和地盘,也仗着自己有点本身,井蓝经常深入到三十公里左右的地方狩猎。
几年的经验告诉他,二十公里以内的猎物大部分都是些小型动物,而到了三十公里左右的区域,经常有些大型的猎物,有时候打一只大的猎物足足抵得上几只甚至几十只的小型猎物,当然深林越深,也越危险。
所以很多时候就是,几个人结伴也没人愿意进森林的深处,血淋淋的经验一直提醒着大家。
虽然收获可能巨大,但损失也可能更大。
前两年,井蓝还不敢到这么深的地方来,但自从一年前井蓝逐渐尝到一些甜头以后,就再也难于收住自己的脚步。
越到森林的深处越发安静,安静里透露出一种压抑,也是一种危险的信号,井蓝也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好在井蓝非常好用的那种神秘感觉一直陪伴左右,这也让井蓝的心境几乎达到了古井不波的境界,毕竟自己早已不是三年前那个矛头小孩了。
“有东西……”
神秘感觉告诉井蓝,随着井蓝逐渐靠近三十米外一颗足有二十米高的参天大树。
井蓝屏住呼吸,拨出标枪,逐渐靠近上去,到离猎物十五米开外,井蓝的感觉更加清晰,是个小动物,在树上吃东西,换弓箭。
深林中的树木实在是太多,即便是现在是中午十一点的时候,林中的光线也是若隐若现,当然这对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下的井蓝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嗖的一声,井蓝的弓箭划空而去,稳稳的钉在十米外的大树上,井蓝只看到白影一闪,猎物逃跑了,是只白狐。
十三香掠夺土鳖‘白皮’经济!渔船发动机可以掌控加勒比海航道!‘洗衣粉油条’风靡贵族圈,‘黑心棉’倾销欧陆!‘保护伞’公司成立,什么狗屁的东西印度公司全都歇菜!让山寨产品,在1620年焕发光彩,见证一个帝国的崛起吧!...
杀手,是黑暗中的皇帝,是阳光下的臭虫。熊储曾经是奴隶,后来是杀手。但他既不想当皇帝,更不想当臭虫。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把剑。手中有剑,心中也有剑。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手中有剑,心中无剑,那会怎么样?手中无剑,心中有剑,那会怎么样?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又会如何?顺天?逆天?救人?杀人?成为熊储一生的艰难抉择。...
纣王高傲,雄才伟略妲己娇媚,魅惑天下闻仲忠义,九死不悔比干奸猾,争权夺利太上寡言,老谋深算元始华贵,生而人上。准提不顾面皮,渡人西去,只为教派气运接引脸色疾苦,默诵真言,终盼佛教大兴。为你讲述一个不一样的封神世界。余元其实,我只想活下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封神之余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以为就这样死了,埋葬的还有她的爱恨情仇。重生回到了自己六岁母亲离开的原点。这一世她不会再做那个为爱情痴傻的女人,这一世她要为自己而活。...
文艺版(内有崩坏,慎入)文案一个萧索的身影站在落雪山崖上,墨发青衣美人如玉,宛如一幅上好的水墨画。当你活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你会如何?当你活在一个你认为是你创造的虚拟的世界里,你会如何?庄周与蝶,究竟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林晨初不清楚,成为自己小说里的人物之后他决定不论自己生活的世纪是虚幻还是真实,都要好好活下去,即使自己是一个终将与主角虐心同归与尽的反派。好吧,现在还是考虑一下究竟是把这篇复仇修真文演成种马文好呢?还是演成种田文好呢?要不演成和一般穿越女一样把古代搅的乱七八糟报复社会文吧?林晨初回头,在冰镜里看到一张无法形容的美脸蛋哈喇子流了一地ˉ﹃ˉ要不然就这么。后场(林晨初你妹的!不是说给我一个虐身虐心的酷毙了帅呆了的深沉形象么?那后三段崩坏的内心世界还有一...
本文部分章节微欢脱,男主腹黑中的高级黑女主似白实黑,绝对1V1向来不齿下半身异性的天才少女颜有金,有一天她失身了,第二天她闪婚了,第三天她闪离了。谁的人生没有渣?毒舌男挥一挥衣袖,一百块钱都不留给她,还对她说国民老公,你若不服,欢迎来战。离就离呗,还离得如此耻辱,她和他到底有什么冤有什么仇,他要这样对她!狗带!她发誓一定要好好地360度无下限地虐死他,对,她说的他就是那个了一天婚的夫。拟好办公室恋情的报复计划,她扮猪吃老虎,无节操地装作傻白甜来他的心,把他的公司搞垮,再把他整得毛都不剩。只是这莫汉庭也太好骗了吧,他居然对她说如果喜欢,直接拿看上了这个房子,车子送送送!!!看上了那个公司,地皮买买买!!!公司送给她,白给欠条都不用打。怎么回事,别人追女送华衣美钻,豪车豪宅,而他除了送那些,还公司一个一个地送,股票一百万一百万地给,难不成他在追她?真是幸福的傻白甜遇上了土豪金呀,简直高兴滴不要不要的!只是他的东西都是送给假扮丑女的她,真正的她只是他眼中不屑的美艳千金小姐,这可怎么办。他骂她劫财,劫色还劫心,太霸道。她笑说对,姐有狂妄的资本,就这么任性。面对双面娇娃的她,他微微一笑,不再深藏功与名!片段一打开右手的那杯咖啡杯盖,她舒坦地喝了一口,美哒哒的心情令她忍不住矫情,呵暖和,舒服呀!那得瑟的语调钻到某男耳朵里,可真带刺啊!看到了吗?她忽然狡黠一笑,抬手指着咖啡馆的玻璃墙外。在不远处的墙角,坐着一名流浪汉。莫汉庭顺着她的指尖方向,当然看到了。虽说得来费了点功夫,但没喝的这一杯,我宁愿给他,都不给你!颜有金报复性调皮地瞅着他。片段二你灌我一次,我灌你一次,很公平!莫汉庭勾魂魅惑一笑。你是不是还想说,我吻你一次,你就要吻我一次,如此亦很公平?她眉眼一抛,不落下风。当然,你把我的初吻拿走了,我也不能吃亏,你的初夜我就不和你客气了!眸光扫过她娇媚动人的身躯,莫汉庭单方面强势地宣布了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