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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俊把这些灭绝的猛兽的收集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这些猛兽虽然已经灭绝了,但战斗力还不是很高。
像司马俊这种水平的,几秒钟就可以收拾了,遇到比司马俊更厉害的人,这些小玩意更是拿不出手。
所以司马俊决定把这么猛兽带走,给它们注入一些新的力量,让它们可以成为墨逸王道的一种助力。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我们暂且不说。
墨逸和司马俊开启了最快的速度往下飞。
但是这树的里面实在太复杂了。
这棵通天树镂空,中间是个大洞,但是有分层,每层有个小洞,树壁上有藤蔓可以上下攀爬。
但不是每一层都是这样的,有的层会有两个洞,两个洞进去又是两个洞,如此反复。
有道是狡兔三窟,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太阳已经彻彻底底地落山了,四周的一切都迅速被黑暗笼罩。
夜色下黑暗里的一切都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胆小的看到的恐惧,而细心的会觉得这是另一个天明。
所有的东西都是相对的,比如电脑跟朋友。
电脑对你来说很重要,有时候甚至超过了对朋友的需要。
但是,给你三天,三个月,三年,让你一直玩,我相信不用三个月你就腻了。
而你一直跟朋友相处,相处久了发现你们并没有之前没有好了。
没关系,你自己躲着一个人玩电脑。
等玩完了他找你的朋友,你们会如往常一样好。
说白了,人就是一种犯。
贱的生物,当你想要又没有的时候你去追求,当你得到的时候又遗弃,遗弃了过段时间又觉得那是好东西,又要追回来,玩够了还是扔。
打个不太雅观的比喻,当你没穿衣服的女人见多的时候,你总觉得脱一半的女人最迷人,咳咳,是吧。
我突然插了这么一段进来,就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有的度,不要过分追求某一件东西,要深知物极必反这个道理。
咳咳,跑题了一些些,我们来继续讲故事,请自备零食饮料!
墨逸在心里暗暗祈祷希望荒天不会出什么事,等待自己来救援。
司马俊跟荒天也相处了一点时间,对荒天这个人还是挺喜欢的,真的又帅,又有气质,性格也不错,还考虑着把自己的孙女嫁一两个给他什么的,女婿要出事,岳父哪里有不救的道理。
“终于来了吗,我在这里已经等候了很久了。”
冷风又呼呼地吹,伴着夜的黑暗更寒冷刺骨。
墨逸咬破食指的一点皮肤,把血滴了两滴在颤光剑上,颤光剑发起来亮光,照亮了这一层。
再看到如篮球场一般大的树洞,墨逸也不禁感叹起自然的强大,这树的树干都是空的,还能生长到这么高,真是一种奇迹。
颤光剑虽然照亮了四周,但还是一个人都没有看到。
看来正主还是没有现身的意思,不过这并不是墨逸所关心的,墨逸所关心的只是荒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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