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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的时候,褚曦和梁素雅去了趟县城,两个孩子放在部队,平平带着丫丫,中午饿了就去马小红家吃,也跟蔺宗麒打了个招呼,让他中午去接孩子。
之所以今天去县城,也是想着明天是周末,到时候照相的人过来也能给蔺宗麒照一张。
蔺宗麒早上走的时候还问她们要不要骑自行车?
褚曦自然同意,自行车她和梁素雅都会骑,梁素雅家里就有一辆,章副团长买的,想着儿子和媳妇住在城里,可以随时过去看看。
梁素雅就趁机学了。
蔺宗麒也给她借来了一辆,很大,还特别重,前面一条粗粗的杠,也亏得褚曦不算太矮,不然她还不一定能上得去。
两人推着车去了马路上,然后才开始骑,一开始有些歪歪扭扭,骑了一会儿就好了。
大车虽然高大,但骑起来速度快还省力,一点都不笨重。
两人这次都没带着孩子,十分尽兴的从供销社逛到菜站,再从菜站逛到肉联厂......最后去国营饭店吃了一顿,回去时才去照相馆。
这事不难,一听到要去部队给人拍照,照相管的人很热情。
最后褚曦和梁素雅大包小包回了家。
回到家时小丫头和平平正坐在门口玩,两人低着头玩泥巴,手上和袖口都脏了,时不时抬头朝外看一眼。
小丫头眼睛尖,最先看到褚曦,快速站起小身子噔噔噔往这边跑,嘴里甜甜喊着:“妈妈......妈妈......”
褚曦赶紧绕过她推着车跑去了门口,将车停好后,在闺女要抱住自己前先一把把她拉住,“哎哟,我的大姐,你怎么搞成这样子?”
将闺女拎着在原地转了一圈,看着她脏兮兮的衣服和手,还有脸上蹭到的泥巴,忍不住扶额。
小丫头还抬起脸对她笑得灿烂,小胖手在身前捏来捏去,一手烂泥巴还不舍得扔。
“......”
平平也激动的跑到梁素雅面前,“妈妈......”
还伸长脖子朝车头上挂着的东西看,看到有水果,眼睛亮晶晶的。
梁素雅气得拍他,“去洗手,你个泥猴。”
褚曦拎着闺女去水管那里冲,给她洗掉脸上手上的泥巴,衣服上沾到的已经干了,决定晚上脱下来让她爸洗。
小丫头嘴里还念念叨叨,“这里还有......妈妈......这个手......”
简直跟蔺宗麒一样啰嗦,她又不是没看到。
第二天是周末,褚曦一早就起来收拾了,因为要拍照,还特意跑到箱子那里找衣服穿,最后干脆把箱子搬到床边上,呼啦啦全都拿出来放到床上。
蔺宗麒还没起来,衣服全都堆在了他身上,垂眼看了下,一脸无奈的看着褚曦,“不就照个相吗?你穿啥都好看,没必要挑来挑去的。”
褚曦白了他一眼,“这你就不懂了,照得好看点也是给我们这个工厂打响名声,到时候人家一看就觉得,这个工厂的衣服真好看,买买买。”
一边说着一边低着头将自己衣服翻出来在身上比对,她衣服其实不多,是一家三口所有的衣服就装在这个木箱子里,每次找衣服都要翻得乱七八糟的。
这是蔺宗麒打的,褚曦还想让他再打一个,但他懒病又犯了,觉得衣服都装得下就没必要再打了,气得褚曦把他衣服放在最底下,勒令他要是翻乱了必须重新叠好。
夏□□服就两三件,棉麻衬衫和黑裤子,还都是去年买布做的,今年都没空给自己做衣服,不过倒是有她们工厂的羊绒短袖,这个东西是用钩子勾出来的,线要细一点,也不是毛茸茸的,就是夏天那种针织衫,因为没有冬天羊绒毛衣那么长,用料也要少一点,所以哪怕废点功夫也不会亏本,进账总体来说跟平时差不多。
有polo衫样式,有圆领,有泡泡袖......总体而言,是那种得体大方但又比较新颖款式的服装,不管在哪个年代,人都是爱美的,这个时候人们服装进入了一个偏区,几乎只穿黑蓝颜色,而且都是一模一样的衣服,女人更是不能穿裙子,但她觉得,在这基础上还是可以让自己好看一点的。
最后褚曦拿了泡泡袖蓝色短袖搭配黑色裤子,裤子是她自己做的,铅笔裤样式,比较显瘦,下面是黑色布鞋。
头发扎成马尾,全都梳了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显得精神奕奕的。
自己穿好了还不算,还给小丫头挑了一身,她还小,穿棉麻的小唐装就很好看,袖子脚腕那里都收紧,穿着走路也方便。
倒是蔺宗麒,她懒得管,反正衣服都一样,褚曦还有一面小镜子,是当初结婚时候买的,被她带了过来。
洗好脸拿着镜子细致的抹雪花膏,还想着等会儿出门时在大门对联纸上蹭点红的抹嘴,没办法,谁叫这时候口红都没有。
蔺宗麒犯懒,不愿意起来,褚曦把闺女丢给他,自己去厨房做饭了。
吃饭的时候,他穿了褚曦给他做的黑色短袖和蓝色棉麻裤子,褚曦也没在意,她急着出门,吃完就把孩子丢给蔺宗麒走了,“你等会儿记得带着孩子过来,咱们一家三口也照一张。”
“嗯,知道了。”
褚曦急匆匆走了,今天那么多人照相,她得过去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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