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重要的,在垃圾场死了个流浪汉,或者小流浪汉,又哪里有人会去过问,会去管呢?
因此,林坤的童年,就是在这么个“美好”
的地方度过的。
躲避危险,已经成了林坤的本能;找到食物,或者是能让他生存下去的东西,这也成了林坤的拿手绝技。
他就仿佛一只草原上的鬣狗,凶狠、残暴、贪婪,这些本不该出现在九岁小孩身上的气质,却在林坤的身上反复上演。
为了生存而演!
偷袭、伏击、陷阱、反偷袭……毒药、绊索、自制地雷……为了生存,林坤无所不用其极。
他就像个特种兵,在地形复杂的垃圾堆里,把这些手段运用的淋漓尽致。
渐渐的,他凭着生存本领与够狠辣的个性,在垃圾场里也混出了一些名头,就连成年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他。
他的这一生,似乎就要这么度过。
直到那年,那个无比炙热,仿佛白昼的夜晚……
“快跑!
垃圾场失火了!”
“火势控制不住了,要命的就快跑啊!”
垃圾场的拾荒者们,惊恐的向四面八方逃去。
火势越来越大,整个垃圾场仿佛一个大熔炉一般,把深夜的天空都照成了通红的颜色。
按理来说,垃圾场这种地方并“不容易”
失火。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垃圾场太容易失火,所以防范措施做的比任何地方都要好,甚至超过了国会大厦的办公室。
然而,它还是烧着了……
据说这场火是人为造成的,一个无聊的富二代,在喝醉了酒之后,干出的白痴行为。
拾荒者们飞奔着逃到了安全区域,正在此时,一道凄厉的吼叫却从不远处传来,那是一个苍老的声音。
“救命,救救我,我的脚被缠住了!”
呼救之人是一名苍老的男人,他穿着垃圾场工作人员的服装,脸上的皱纹犹如刀子刻上去的一般,看起来饱经风霜。
只见他的右脚一动不动,被一堆编织袋般的东西缠了个结结实实,他佝偻着身躯,双手在身下慌忙的解着。
但这明显是个人为制造的陷阱,一时半会儿,又哪里能解得开!
……
(本章完)
夺我初吻就得负责,做我男朋友如何?沐栀颜撅着粉唇逼问。我吻你,是对你最大的恩赐,没丢你去海里喂鱼已算仁慈。他是七国之首紫藤国最尊贵的殿下,是黑道至尊幻灵帮神秘少主,传闻他冰冷嗜血,情不定,无人能够靠近,可她沐栀颜偏不信,为了绝症双胞胎妹妹追到爱慕已久的男神,她身赴异国勇敢追爱。纪言斯,三个月,我一定让你爱上我,这辈子赖定你了。魔女追男有高招,死缠烂打不要脸,卑鄙无耻秀下限。千年冰山妖孽纪殿最终为她失了心,给她至高无上的宠溺,可她却在他怀里永远去了天国。可谁知,一年之后,她重现人间,居然跟别人订婚。五十架直升机,三十六架坦克重装出动前来砸场,他如王者一般禁锢她入怀,肆意索吻宝贝儿,游戏结束,跟我回家!(欢脱爆笑,宠爱无边,美男多多更新给力)...
意外穿越获得强大力量,穿越时空拯救多元宇宙这么正经的简介就连我自己都不信。好吧,这是一个穿越者变成了一个魔方获得魔物全免疫BUG光环之后养了一群不老不死的少女的故事主角为什么人类要长四肢啊好难过的赶脚我还是变回魔方吧本书慢热,真正的主线在第二卷出现书中乱入究竟到什么程度其实我也不知道,请抱着有爱之心耐心翻阅作者已有120W字完本作品魔王也疯狂,欢迎阅读。...
不知道何时才会结束的,叫做无限恐怖有明确目标的,是不是应该叫做有限恐怖?十层迷宫就可以离开,问题是问天下英雄谁能顺利过关?这不是固定的迷宫,出口并不特定,一个说不准,厕所的洞口都有可能是迷宫的出口。迷宫的场景同样不特定,主要来源于挑战者曾经的噩梦,所以才叫做噩梦迷宫。恐怖的镜头不会太多,填补进去的是轻松的节奏和微搞笑的言行。你,值得观看!...
部队超级王牌暴龙雷厉背负着秘密任务回到了摩登都市,偶然间稀里糊涂的却成为了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身不由己的卷入了麻烦漩涡当中。傲娇女总裁,呆萌小萝莉!且看雷厉如何纵横都市,傲笑江湖...
一个武侠小说迷穿越到新修版金庸小说中,成为慕容世家二公子的故事现在大多金庸小说的改编文都是以三联版或电视剧为背景依据的,好像还没有看到那本是以世纪新修版为依据写的,所以就自己写了一本。本若您有兴,可进来一观。...
她活在世上一万五千三百七十一年,连她自己都觉得是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