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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之内两次不期的邂逅,看来我与梁王还真是有缘分,应了后世的那句话——人生何处不相逢。
他并不知道我跟上官大人在一起,隔着帘子,跟上官大人一来一往地客气着。
“我才刚在惜福那里的时候,听说大人病了,心里急得不得了。
大人是皇上的左膀右臂,朝廷栋梁,可要保重身体呀!”
武三思是惜福郡主的堂叔,故而可以省略“郡主”
两字。
上官大人眉头也皱起来。
她撇撇嘴,可是声音依然娇柔如故:“梁王殿下过奖了。
婉儿不过是皇上驾前的一个忠心的卒子而已,尽忠职守原是本分,不是什么功绩。”
武三思接着吹捧:“这尽忠职守四个字,就很难得啊!
满朝文武,口是心非,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不知凡几。
我今日陛见的时候还跟皇上说过这话,皇上对我的话深以为然。
大人的忠心,皇上都看在眼里,定然不负大人!”
他这话说得比较蹊跷。
明面上称赞上官大人,看似褒义,可是话里话外,都不忘提醒对方,他是女皇陛下的至亲,跟女皇陛下是一家人,可以站在皇上的一边代表女皇陛下说话。
上官大人翻翻白眼望向屋顶,带着嘲讽的微笑,语气却能一丝不变:“能得梁王殿下赏识,婉儿三生有幸。”
武三思道:“我昨日跟友人相聚,得了一件宝物。
这件宝物,我想来想去这满朝文武中没有一个人配使它的,所以今日把它带进宫送给大人,也算宝刀配英雄,美酒赠名士。”
没一会儿,只见牡丹手捧托盘掀帘子进来,将托盘呈在上官大人眼前。
朴素的黑漆托盘上放着一只长长的红漆木匣子。
上官大人拿起那只木匣,像拉抽屉一样拉开里面的匣盒,只见紫红色的丝缎上静静地躺着一管和田玉做的毛笔。
上官大人将毛笔取出,修长的手指抚摸着温润柔滑的笔管,再用手指轻触笔尖,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喜爱和惊讶:“上好的和田玉,一等一的狼毫!
梁王殿下,如此贵重之物,婉儿万不敢当!”
武三思道:“我听说大人之母生大人前,曾经梦见梦见一巨人,交予夫人一杆秤,称持此称量天下士。
而大人的文才,艳惊满朝,无人能比。
更兼大人乃皇上驾前的内舍人,皇上的敕令皆出大人之手,此笔归大人,才能物尽其用,若给了那粗蠢之物,附庸风雅之人,岂不是暴殄天物?!”
他的一番话说得言之凿凿,慷慨激昂,任何人听了,只会觉得这支名贵的毛笔只能归上官大人所用,必须为上官大人所用,天下的任何其他才子名士用了这支笔,都该自惭形秽地自我了断。
我听得悠兰和春雨平日议论起来,说上官大人平日所爱,第一是笔,第二是墨,第三是美。
上官大人爱笔墨胜过爱美。
她收集的笔墨比胭脂多,但凡听说哪里有好笔好墨,必定想方设法地着人去买。
跟她亲近的人都知道她有此爱好,平日送她之物,大多是这些东西。
送她胭脂水粉,或者她还可用。
送她首饰珠宝,她基本上不会启用,因为她平日穿的戴的,都是官服官帽,只在宫廷饮宴或者朝廷休假的时候,才是一身娇媚的女儿妆。
上官大人如同柔荑的纤纤玉指把玩着那支名贵的笔,爱不释手,全然忘却了之前她对武三思的鄙夷。
每个人都有弱点,每个人都有命门,梁王的礼物送到了上官大人的心坎上,令上官大人的心充满了喜悦。
“殿下,您太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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