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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铮不想继续再讨论这个话题了,他挑了一款口红给窦莎:“你试试这个色号!”
窦莎笑道:“不是吧,少爷,你还懂色号?我以为你只懂足球队员的编号。”
李铮只是略懂,因为他妈妈和姐姐有一堆堆的口红,去逛街也是一买就买很多。
小时候李铮甚至怀疑他姐姐在背地里偷偷长了很多张嘴,要不然解释不通她为什么需要那么多色号不同的口红。
她用得完么?
窦莎只有一支口红。
窦莎也没有想买口红的打算:
“我平时不拍戏也没活动时,日常只用一支就够了,快用完了再买。”
她只用汤姆福特的27号,这款口红的名字叫无耻之徒。
对于这种一次只用一根,还要坚持用完再买的女人,李铮只能感慨一句:是个狠人。
除此之外,这段时间,李铮还发现窦莎不做美甲不做头发,甚至连护肤品都只有简单的几种。
“老婆,你不用想着省钱之类的。”
窦莎眨巴着眼:
“省钱?我没有啊!”
“你误会了!
不做头发不做繁琐的美甲,是因为我得拍戏,以后还可能出席商务活动。”
“我护肤品是少,但那些都是根据我的肤质去订制的个人专属护肤品,每一瓶都死贵。”
“而且我在医美机构充了贵宾会员,定期去做光子嫩肤之类的项目。
每次做完效果也不太明显,可能你看不出来变化,但我为了维持这个状态真的花了很多钱。”
听完这些,明白窦莎没有在省钱,生活也不简朴以后,李铮才算心里舒服一些。
“老婆,咱们这种艰苦的条件,最多持续到30岁,我迟早还是要回N市的。”
“到时候咱们俩住在别墅里,你就有很多很多保姆了,还有很多空出来的房间,你可以放心地买包买衣服,不用担心家里没地方放。”
一想到N市贵妇圈的那些“王者”
,窦莎就不想回去,你们看我觉得晦气,我还觉得你们是脏东西呢。
出了这家店,走在B市最繁华的街上,李铮拉着窦莎的手,开始规划未来:
“过个几年,等咱俩有了孩子,我爸妈应该就能接受你了。”
听到这话,窦莎干脆站着不走了,还摸了摸李铮的额头:
“也没发烧啊?说什么胡话呢?少爷你还真是很傻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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