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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相应的特殊悼念做法。
叫自己把林兰……这个给自己添了不少麻烦的女混蛋的悼念仪式,当成喜事来庆祝,我那是半点心理压力没有……
一定敲锣打鼓的,只怕庆祝方式的不够给力!
其实想通了,就是要自己给她办场丧事。
不过,丧事也不是我想办就可以办。
现在林兰的尸体被放在警察局里作为证据,叫我同意没用,你,林兰,问过人家警察叔叔同不同意了没有?!
怀揣坎坷不安的心情,自己打电话给王华奇警官,好在对方一听说我主动要给死者办丧事的事情,并没有反对。
现在戴明六已经认罪,继续留着尸体在公安局鉴证科冷柜里也不是个事情。
警察一样是活人,也不喜欢老把尸体留着。
且不论什么风俗讲究不吉利之类的,就是相处起来都不愉快呀!
虽然这具女尸会有很多单身男性喜欢,但是在装满摄像头24小时录像的鉴证科,可没有哪个单身男敢于冒丢饭碗、蹲监狱的危险,去试一试流浪汉对林兰干过的事情……
更别提流浪汉用过的……谁敢用?
不怕得病?
哪怕为了取出胎儿开刀过后,某些器官已经清洗又缝合了,但那种不干净的感觉总是有。
总之,为了弄走尸体,警方也尝试过联系家属,却始终联系不上对方。
先前,章全蛋说夜总会老板是林兰亲戚。
但是,警察顺着我提供的线索一调查,却发现他俩哪里有什么“亲戚”
呀?
根本就是情人的关系!
夜总会老板带着农村出来的林兰见世面,作为交换,两人发生过好几次关系。
不过,后来林兰借用他的场地赚钱,两人的关系也就断了。
这却也是司空见惯的。
很多这种农村姑娘在离开老家的时候,压根不想让人家知道自己的出身,其实这没什么,刘备还卖过草鞋呢!
但是,她们就有这种心理。
觉得如果让别人知道了自己家境比较贫困,就会矮人家一头。
连天下人间夜总会老板,这个把林兰带到大城市收留的男人,同样不知道林兰家在哪?甚至于,警察竟连她的身份证号码,在本地住在哪里同样找不到……都有人提议往火葬场一扔,标注个“无名女尸”
,反正往常相似情形下,都是如此处理的。
他们正为不知道该如何收敛,为此,而感到头疼。
这种情况下,我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帮他们解决这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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