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女:我就站在布拉格黄昏的广场在许愿池投下了希望
那群白鸽背对着夕阳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布拉格的广场无人的走廊我一个人跳着舞旋转
不远地方你远远吟唱没有我你真的不习惯”
闵学抽抽嘴角,很好很强大,脑中这闪现的功能居然还自带补强能力?
但是这个布拉格是在哪里?完全没听说过啊。
布拉德闵学倒是知道的,在欧洲中部,是捷可共和国的首都和最大城市,也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号称欧洲最美城市。
拿出手机,闵学度娘了一下,输入“布拉格”
,地名方面完全没头绪,倒是有几个金拱门国的明星叫这个名字。
“啪啪啪...”
闵学被小五的鼓掌声惊醒。
“星哥,这歌好棒,”
小五开始了毫无营养的拍马屁之旅。
其实丫完全没听出哪不错来,毕竟只有一段旋律,而且还没经过编曲配乐,再优美能优美到哪去?
周星河显然也早就习惯了小五的马屁攻势,完全不当回事。
“闵学,你觉得怎样?”
周星河略带希冀的望向闵学,想看看他有没有什么想法可以把这个旋律补全,但其实也没太抱希望,灵感这个东西,真不是想有就会有的。
偏偏闵学此刻正巧“灵感”
大爆发。
“我觉得可以这样,你听听...”
闵学说着也哼唱起来。
周星河眼神顿时亮了起来。
闵学哼唱结束后,接着说道,“个人意见啊,这个旋律可以作为整首歌的一个基调,由女声演唱,中间穿插男声rap,这样两人既能同唱一首歌,又能各自扬长避短。”
周星河眼神越来越亮,“这个想法很有趣。”
“我们可以这样...”
二人顿时你来我往的探讨起来,气氛比方才酒过三巡时还热烈几分。
而方才最能说的小五,此刻反而成了局外人,一脸懵逼的看着二人的讨论。
完全听不懂,但又好高深的样子!
说到激动处,周星河一拍桌子,“我这就给武山打电话,要词去!”
“别急,”
闵学伸手一拦,“布拉德我没去过,但是介绍倒是看的不少,让我先来试试吧?”
问服务员要了张纸,闵学一气呵成。
小五五体投地。
周星河反而觉得很正常,只要有灵感,他写歌的时候也是如此,而且他的御用词人方武山也是这样,没什么好奇怪的。
接过歌词,周星河直接就唱上了。
闵学莫名觉得和脑海中的旋律重合度非常高,似乎这首歌就应该由周星河来演绎。
演绎完毕,闵学周星河二人对望一眼,惺惺相惜之感油然而生。
“这...这首歌真的给我?”
小五听后有些不可置信。
第一次见证一首歌从曲到词的诞生,旋律如此朗朗上口,小五相信这会是自己的第三个代表作。
大学期间易薄情是女生爱慕的大校草,他宠初恋至极,可后来因为车祸忘记了初恋。工作后,他是易氏集团的总裁,对身边女人都不感兴趣。直到认识了她。某日清晨,总统套房里传出女人的尖叫你是谁?不准碰我。男子妖孽一笑亲爱的,你说我是谁?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你哪里都逃不去!...
本书简介他是几万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孙子!他有一对不负责任,刚刚生下他,就离他而去的父母!他一出生便是花果山最强势力水帘洞的一洞之主!为了花果山猴爷爷猴奶奶们,仅仅八岁的他便一个人踏上了艰险无比的东胜神洲大陆拜师之路!四年间,没有金钱,他靠卖着自己的劳力来养活自己,艰难时,甚至需要乞讨度日!实力弱小,被一些实力强大的修炼者欺凌,不敢言声没有丹药,天赋普通的他,实力久久没有进步,徘徊在原地!没有势力庇护,他不断地流离失所,徘徊在生死之间!没有武器,赤手空拳的他难以在同等实力的修炼者中获胜。为此,他总共加入了足足三百五十九个大陆门派!而就在他最危险困难的时候,他父亲留下的一块挂饰碰一下,碎裂了,露出了一个闪烁着金光的太极盘?他名叫孙觉缘,这是一个书写他的传奇的故事!...
话说我们前世无缘,于是我们又约定今生。可是命运啊,命运,你怎会又将我们变成师生,还不许我们在一起。。。。爱情就这样一再的被摧毁,可是不管怎样,现在的我们都一定我为幸福向前冲为理想而奋斗。。。。未来是我们的,不会再由天注定,所以笑一笑,要勇敢的走下去。...
我只因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一张刚发行的土豪金版的毛爷爷,便悲催的遇鬼了!但好在这只鬼帅的惨绝人寰,我正得瑟自己捡到宝时,他却阴森森伏在我耳边说,千年前我害死了他的心上人秋蝶,还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将他尸骨封印在古井,千年不得转世投胎。现在,千年已到,封印已废,他萧莜白自由了!萧莜白季小凡,你想好怎么死了吗?我大大侠,不不是,是鬼大哥,我是冤枉的!每天1130更新,不定时会双更哦。...
她是惊才绝艳的新新人类,她是人人唾弃的将军之女。当新人之魂,穿越到花痴王妃身上。旧日羞辱她之人,还之。今日祸害她之人,杀之。他,君临四海,风华绝代!一眼识破世人嘲笑的草包。此生,只为她踏碎天下!天上地下,为她独尊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睡着美人秒着敌?天天装逼又升级?神秘暴力很无敌?没错,都没错,人对事对时间也对,但是地点错了!(卷一至六迷途之狼篇)我叫杜兰德,在这个异界,我暗中把控世界的脉搏,执掌黑暗的权柄,探索世界的奥秘。但没人知道,我其实只想找到回家的路,而为此我会不惜一切。我是杜兰德,一个迷路的战斗法师。我不是迷途的羔羊,我是迷途之狼!(卷七始矮人战争篇)我叫刀魂,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我确实是杜兰德那家伙的分身,也是他对付矮人的武器。那家伙明明没我帅没我有魅力,凭什么大显身手的都是他?哼,且看这位面战争终将由谁结束,这世界终将以谁为尊!我是刀魂,我(杜兰德行了淘气够了可以闭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