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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浸月有一院子的无尽夏。
第一次认识这种花是什么时候已是不可考的事,也许是偶然在某处遇见过,也许是某一天在网上看见过,都是生活里琐碎而细小的、不会留心的事。
但要说真正喜欢上的时刻,她却是记得的。
在她那混乱而零散的记忆尽头,一株蓝色的无尽夏轻轻摇曳。
“别看了,你再看它也就那样,有那点时间去把院子扫扫。”
白朕看着伤好后时不时蹲在墙角看那朵花的江浸月,无奈地拿鞋面轻轻踢了踢她的屁股。
“喜欢就拔了带回去养,别整天跟个不法分子似的蹲墙角。”
白天还好,大晚上搞这一出真的很吓人好吧?
江浸月抬起头对她笑笑,顺从地站起来扫院子去了。
她现在都是被白朕收留的可疑分子,干点活儿作为房租,应该的。
她也知道自己关注那朵花。
每次经过那里,她都会不自觉地看一眼墙角的那抹蓝,像古老的扎染技术,将颜料染上花瓣,然后那些小花,一朵一朵地簇拥在一起,构成了整个蓝色的三伏天。
她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喜欢它,无非是这朵花在她的人生里出现时带来了与众不同的人和事——与众不同,她咀嚼着这个词,笑了。
笑的是她自己。
所谓“与众不同”
,本质上和那花是一样的,因她主观地为其赋予不一样的色彩而在她眼里显出不同来。
就像初见时她有伤在身,命不久矣,那么即便是一朵生长在墙角的花,于她而言也是鲜活而富有生机的,与她这个将死之人不同。
可等伤好了再去瞧,也无非一朵普通的花罢了,甚至可以指着它的某一片花瓣说:“你看,这花不好,它这里蔫儿了。”
可江浸月永远不会有说这话的时候。
因为她身边的人和事都是那样新奇、她此前从未见过的。
那样的鲜活明艳,就好像她在工作之余走出房间晒到的太阳,永远耀眼夺目地高悬于天,将她冰冷的身体晒得暖和。
于是她也学会开玩笑了,譬如指着那株无尽夏告诉白朕,这就叫“花团锦簇”
。
好冷的笑话。
那时候,白朕就是这样冷脸托着腮点评的。
但在这之后,院子里那几盆大葱旁边又多了好几株无尽夏。
再后来,她们在满院的鲜花与日落簇拥下,逮到了偷溜进院子里的帕克里特。
再之后,那些花开满了她到来的每一条时间线。
江浸月习惯了在满院蓝色里时不时蹦出的小惊喜以及日常的安宁,诉说自己的心意会被重视,寻常的日子里也能交到好朋友,那么,也许在她看向那花的下一秒,也会有别样的事发生呢?
在研究所覆灭之后,她回到淮城,如同白朕在每一条时间线做的那样,买下这间小院,种上无尽夏,和帕克里特、旺财一起等着第三个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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