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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玉圆子羹物美价廉,阮尽欢点起来不心疼,另外又叫了两盘红豆糕,一盘桂花芡实糕。
人世在间,吃喝两字,不能在饮食上克扣自己。
她将一串糖葫芦给了道童,一只猪蹄给了惊蛰。
至于为何不给太子,呵,你见过哪家高贵的太子啃猪蹄,吃糖葫芦的?
阮尽欢一边进食,一边劝萧承熙,“你别客气,随便用,不够我再点。”
“好,多谢阮小姐。”
萧承熙慢慢咬着红豆糕,有些食不知味。
“好吃吗?”
作为帝后所出的唯一儿子,萧承熙锦衣玉食用得多了,反而对口腹之欲不那么在乎,但看少女期待的望着他,便认真品了品,轻声道:“......嗯,好吃。”
阮尽欢自己干掉一只猪蹄,一串山楂,半盘点心,三碗青玉圆子羹,没办法,长身体时吃得多。
萧承熙生怕她吃撑了,再次晕过去。
但她吃这么多也不见胖,脸只有他手掌大,眉目如画般精致,嘴唇鲜润饱满。
进食时腮帮子一鼓一鼓的,瞧着竟有几分可爱。
想起她那日在公主府饿晕过去,齐王说她是爱俏才故意不吃饭,但照今日境形看,她才不会节食。
阮尽欢吃饱后,悄悄打量萧承熙。
他非常非常好看,五官有棱有角,皮肤不是雪白,而且如玉般的白,气质如竹如松。
她关注的所有男主播和男明星,和他一比,都被秒成渣渣。
怪不得书中他早死后,皇后与皇帝会那般伤心,如果她有这么好的儿子,肯定也会非常宠他疼他。
再想一想清华观的场景,更自豪了。
嗷,老娘真牛逼啊,生平第一次贿赂的人竟然是太子!
而且他还接受我的贿赂了,还给我办成事了!
萧承熙脑中想的是,她睫毛怎么这么长,会不会扎到眼睛?若是扎到了,她会不会哭?她哭起来,又会是什么样?
付钱时,伙计跑过来,“小姐,一共七十七文,给七十五文就好。”
阮尽欢让惊蛰掏钱给伙计,“我们以后会常来光顾。”
她最喜欢这种正向抹零了!
记得她在现代时,有次买了三十八块的水果,支付时,老板说给四十得了,搞得他多大方一样。
伙伴笑眯眯的送他们到门口,“好嘞,几位请慢走。”
头一次见这么能吃的女子,他们开食肆的,就喜欢这种食客。
但她眼光好像不行,瞧她情郎多抠,八成是个穷书生,还带着拖油瓶弟弟,女的纯倒贴啊。
哎哟,以后自己若有女儿,一定得看严了,不能让她被男人骗了。
萧承熙看着惊蛰手中扁扁的荷包,莫名有些心疼,阮小姐的钱好像花完了,他有些后悔让她请客了。
几人走在街上,道童与惊蛰聊得十分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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