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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那么多有什么用?让他试试就知道啦!”
在华源大陆,真正的小轮回境是传承百十万年的大宗门中都不常见的,但这种完全不需要迷惑人心的简单幻境算什么啊?
随便一个不入流的小势力都常备的,自家没有擅长布阵的修士也没关系,一家稍微过得去的宝器阁,花上些许灵石,轻轻松松就能买到一套阵盘。
哦,当然,使用阵盘还有后续花销,可那么一点儿灵石,甚至不舍得灵石,一个筑基期的修士就可以灌注够让几个人用上一次的灵力啦!
逍遥宗是没有小轮回境的,这群讲究肆意随心的家伙根本不屑于那种用虚拟的轮回消磨自我的修行方式,但西泽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
他的语气是那么理所当然。
然而他忘了,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傲视华源大陆的渡劫魔尊,这里也不是那个随随便便花上点灵石就能买一个幻境阵盘的华源大陆。
普利莫没经历过生死危机,他对于树底下那些食客有忌惮、有厌烦,却都只是基于大猫妈妈描述而来的情绪,他没有多少真正发自内心的谨慎,幼弟的提议甚至让他有些跃跃欲试的:
“我也觉得试一试,能更清楚那些家伙到底有多烦。”
伊芙浑身毛都炸起来了:
“试一试!
这种事情是能够试一试的吗!
一个不小心,你就彻底变得和那家伙一样!”
她指着树底下那只倒霉的大羚羊,秃鹫啄食、胡狼撕咬——
因为夜晚的秃鹫不够鹫多势众,他们虽然在胡狼将尸体的皮子撕得更开之后试图过河拆桥,但没能顺利挤走胡狼的情况下,他们也没有在这种争执上过度消耗体力,反正大羚羊的个头很不小,即使是一只亚成年的大羚羊,也不是这三头秃鹫能很快吃得完的。
比起在进食的时候一直受到胡狼的骚扰,或者被愤怒的胡狼故意呼啸来更多的其他抢食者,他们选择了和两头胡狼一同进食。
现在那头大羚羊已经被吃了个七七八八,然而又来了一位新的食客:一头鬣狗。
那只鬣狗比帕德斯一家子之前遭遇的棕鬣狗个头要大得多,伊芙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海亦讷中最难缠的依诺美思种,依诺美思是海亦讷中体型最大、力量也最强的一种(西泽:也就是巨鬣狗啦!
)
一般情况下,连尼尔斯群都不会轻易与依诺美思种起冲突的。
不过眼前这一只老态不只尽显,还没了一只耳朵,肚腹处到后腿上还有一道狰狞伤疤,走得慢的时候不太能看得出来,伊芙却打量几眼就发现这家伙后腿恢复得并不好,稍微跑快一点就会暴露瘸腿得缺陷。
“这家伙靠自己捕猎的话,很难不饿死。
但秃鹫和胡狼都不敢轻易招惹她,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伊芙问。
普利莫是最先回答的那一个,这只小雄性固然对每一样新尝试都充满了好奇,大羚羊,之前还完整的、他用尽力气都不能撕开哪怕一点点皮的大羚羊,一下子成了那样支离破碎的模样,还是给了这小家伙一定程度的惊吓。
他暂时放弃了西泽的建议,答案也颇为中规中矩、现学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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