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至少我一直都是这么肯定的。
「我并没有因为你喜欢我而讨厌你,我会拒绝你是因为我有喜欢的人,这你也清楚吧?」他解释着。
没有因为我喜欢他而讨厌我?
就算真的是这样,但,「孟璿讨厌我,你喜欢她,却不讨厌我?」
「我是喜欢孟璿,但是我并没有因为她讨厌你,而讨厌你。
」他露初开朗的笑容,「我甚至还劝过她不要再讨厌你了,你不知道吧?」
原来,旻辉一点都不讨厌我?
怎么会??????我一直都以为他很讨厌我,讨厌得不得了。
我一直,都这么以为。
「你想太多,我不曾讨厌过你。
」他柔声对我说。
我看着他,一直看着他,看着我喜欢很久的他。
这或许是我第一次,如此光明正大的看他。
以前因为不熟的关係,每次遇到都只是挥个手,不然就是我根本不敢看他。
我不懂为什么我总是这么矛盾,明明想看到他,当他出现时却又临阵退缩,离开不是到几分鐘,又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再多看他几眼。
难道这就是喜欢一个人吗?
如果能更大胆、勇敢些,他会不会能更早注意到我?
「我点好囉。
」只见孟璿把托盘放在桌上,背起书包轻松的说道:「刚才我妈打给我要我现在回家,口气兇的很,为了以防她整个大发雷霆,很抱歉我必须先闪了。
」
怎么可能那么刚好啊?我明白孟璿是故意找藉口离开的,至于真正的目的应该是??????
「恩,也只能这样了,明天见。
」旻辉体贴的把孟璿的外套给她。
「恩掰。
」她挥挥手,一副功成身退的样子。
我拿起热巧克力牛奶,啜饮一口。
「你想吃这家店的蛋糕吗?我请你。
」被他这么一问,我差点放开手中的巧克力牛奶。
「不用了,谢谢。
」我又啜了几口,彷彿手中这杯暖呼呼的饮品能让我感到安心。
「真的不要吗?不用客气,这家店的蛋糕真的很好吃。
」他面带微笑,我不禁被深深吸引住。
在他还不认识我以前,我好像不曾看过他笑,现在就近在眼前,却感觉没什么真实感。
「真的不用,我没什么胃口。
地球天才化学家魏啸,在实验中不幸而亡。重生到一块修真大陆。炼丹,不懂?这不就是化学合成药物么?炼器,不懂?这不就是化学合成材料么?功法,不懂?没事,有那个神秘石珠的帮助完全可以自创功法么?更多精彩,敬请期待(新书求收藏,求推荐)书友群168686527...
我不是做梦吧?诸葛家的那个耻辱,居然召唤出魔宠了,一只,两只…好痛,你掐我做什么?痛了?!那真不是梦!诸葛家的那个异类,真的成为召唤师了!而且,她居然能召唤出这么多魔宠,我靠,还在召唤!要掐掐你自己啊,我叉你个贱人!众人不解,一夕之间,那自卑的鸡窝头少女变的如此飞扬,如此明艳,如此霸气是怎么回事?她一朝穿越,成了个人人唾弃的大家族私生女。没有任何资质,被断言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召唤师,在他人眼里她就是家族的耻辱。在这个召唤师为尊的世界里,她要如何面对?没实力,没关系,我会强到横着走,无人敢拦!没地位?没关系,我会让所有人的都仰视我。仰视到他们的脖子都痛为止!没钱?没关系,我自己赚。赚到钱多的可以砸晕人!她终会名动天下,举世瞩目!...
一万年后,冰化了。斗罗联邦科考队在极北之地科考时发现了一个有着金银双色花纹的蛋,用仪器探察之后,发现里面居然有生命体征,赶忙将其带回研究所进行孵化。蛋孵化出来了,可孵出来的却是一个婴儿,和人类一模一样的婴儿,一个蛋生的孩子。...
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原本的生活在他父母为他创造出的安逸环境中,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他父母的生命,随后他又偶然地卷入了一场会波及全世界的大阴谋中。主角沈轩然在这个阴谋中成长,磨练,觉醒并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和继续存在下去的动力。这是一本关于人类,血族和兽人族的故事。这三个种族的特点都映射着人性中最原始的弱点和欲望。故事的主角们就是那些不甘愿屈服于自己人性中的弱点的一群勇者。他们有原则,有理...
没有什么是一场外交对话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做好战争的准备!德意志合众国第一任总统埃里克艾德里安工业霸主德意志书友群323279889...
本文一对一,非重生,非穿越,男强女强天和王朝一千三百零四年,群雄起,天下五分君临天启大燕商兀禾术。本文故事背景为天下五分百年之后。分隔符十年前,天启皇权变,只留下年方六岁的倾城公主。天启异姓镇北王继任皇权,许倾城公主太子妃之位。一年后,倾城公主因与大将军之女发生争执,被皇后以德行有失之名遣往城南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