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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导读:就在我把大炮保养完毕,正要给它罩上炮衣时,两个村子里的电工进入了我们家的院子。
他们满面惊奇,眼睛放着光,脚步迟疑地挪到了大炮前面。
他们尽管年纪都超过了二十岁,但脸上的表情却像少见多怪的孩子一样幼稚可笑。
东西双城的游行队伍还在向草地集合,猪的彩车,羊的彩车,驴的彩车,兔子的彩车……各种把自己的尸体提供给人类食用的动物的彩车,在各式各样的人群簇拥下,进入草地上预先划定的位置,排成一个个的方阵,等候着大人物的检阅。
只有老兰的鸵鸟们还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有两只鸵鸟争夺着一件沾满了污泥的橘红色衣服,好像那是可以食用的美味佳肴。
我想起在昨天的暴雨里出现的那个女子,心中泛起一股酸溜溜的味道。
不时有鸵鸟将细长的脖子探进庙门,圆溜溜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那些男孩和女孩坐在倒塌后的墙基上,一个个无精打采,与活泼的鸵鸟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那几个老兰公司的人,正用手提电话,不断地和什么人联系着。
又有一只鸵鸟将头探了进来,用宽阔的嘴巴,在大和尚的头上啄了一下。
我下意识地将一只鞋子投过去,大和尚似乎是不经意地一抬手,将鞋子挡落在地。
他睁开眼睛,满面笑容地看着那只鸵鸟,那目光那神情,很像一个慈祥的祖父,看着正在蹒跚学步的爱孙。
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鸣着响笛,从大道的西边驰来。
它超越了一辆辆彩车,到达小庙前面,猛地停了下来。
从车上钻出来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
他穿着一套灰色双排扣西装,扎着粗大的红格子领带,袖口的商标炫耀着西装是高贵的名牌。
但不管他用什么名牌包装,我一看到那两只黄色的大眼,就知道他是我的仇人老兰。
大和尚,多年之前,我曾经连发四十一炮;亲眼看到,第四十一发炮弹把老兰拦腰打成了两半,为此我销声匿迹,远走他乡。
后来我听说他没死,不但没死,而且事业更加辉煌,身体更加健康。
跟随着老兰从车里钻出来的那个肥胖女人,身穿一件紫红色裙子,脚穿一双酱红色高跟鞋,头发烫得波浪翻卷,头顶一撮毛,染成火红色,宛如一个鸡冠子。
她双手上戴着六个戒指,三个黄金的,三个白金的。
脖子上挂着两条项链,一条黄金的,一条珍珠的。
尽管她发了福,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是范朝霞,那个举着锋利的剃刀与老兰性交的女人。
在我四处流浪的日子里,听说她和老兰结了婚。
眼前的事实证明,这个传言是真实的。
她一下车就张开双臂向那些坐在墙基上的小孩子扑去,那个与鸵鸟搏斗到底、最后把鸵鸟按在地上的小女孩也扎煞着胳膊扑了上来。
范朝霞将女孩子抱起来,一张大嘴,在女孩子的脸上,鸡啄米一样亲着,嘴巴里还心肝儿肉儿地乱叫着。
我看着那个漂亮的女孩,心情很是复杂。
想不到老兰这个杂种,又制造出来这样一个好孩子。
这个女孩子让我想起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娇娇,如果她活着,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女了。
老兰对着那几个在他的面前垂手而立的员工破口大骂,有一个员工刚想开口解释,就被他吐了一脸唾沫。
他的鸵鸟队原本是要在今天的肉食节开幕式上进行舞蹈表演的,这肯定是个具有轰动效应的节目,会给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和众多的领导留下深刻的印象,赞誉和订单会接踵而来,但一场好戏还没开场,就被手下这拨笨蛋给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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