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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
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
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
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
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
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
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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