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时候,林诗音已经帮李寻欢重新包扎好了伤口,扶着他走了出来。
我连忙将李寻欢推了进去“李公子你快躺好,外头风雪大,别害得伤口又裂了。”
我说着,又招呼龙啸云进来,替他和林诗音互相介绍道“这位是李公子的未婚妻,也是他的表妹林诗音林姑娘。
这位是龙啸云龙公子,便是他救了李公子,替他打跑了仇家。”
龙啸云和林诗音打了招呼,便扶着李寻欢回床上,两个人很快开始称兄道弟,一个道谢一个客气。
林诗音现我的衣衫被落雪打湿了,便拉着我去了她的闺房,将她的衣裳借给了我,还帮我重新梳妆。
我恢复了女儿家的装扮,在林诗音的一双巧手下,铜镜中的人竟比红梅更加娇艳。
我有些不习惯地望着镜中一身粉色衣裳的自己,这闺中少女的打扮,我竟然已经觉得有些陌生了,毕竟自从我失忆开始,便没有再好好用胭脂水粉打扮过自己。
“田姑娘还恭维我是仙女下凡,我若是仙女,你定然也是在天上与我作伴的,也不知你又是为了谁下凡而来?”
林诗音说话柔柔的,身上也香香的,她的未婚夫虽然使得一手好飞刀,但她自己一点儿武功也不会,完全是普通的闺阁少女,但她又不普通,因为她长得如天仙一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李寻欢能娶到她,真是拥有着莫大的福气。
为着林诗音的热情,我在李园多留了半日,吃过晚饭才换了装束离开。
我一说要走,龙啸云也说要走,李寻欢留我们不住,只能邀请我们空了再来李园做客。
我又恢复了男装,还给自己添了两抹小胡子。
走出李园后,我问龙啸云“我有急事要赶往京城,龙公子呢?”
龙啸云低头看着地上的积雪说“我也去京城,正巧与田姑娘同路,我们不如结伴而行,这样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我没想到龙啸云也要去京城,可他前来救援李寻欢时,明明是从京城的方向而来啊?怎么救了个人又要调转方向去京城了?
我没搞明白龙啸云的想法,但他是个侠义之人,我才与他一同救了李寻欢,不好丢下他自己赶路,而且两个人结伴而行,确实更不会让人觉我的身份。
这么一想,我便点了点头答应与他结伴而行。
三日之后,我与龙啸云到达了京城郊外,我朝他拱了拱手,说道“多谢龙公子一路照顾,我们就此别过吧,我得隐匿行踪去一个地方,若有缘再相见,我们便一同前往李园找李公子喝酒。”
我说完便施展轻功飞走了,龙啸云这个新交的朋友实在太热情,我有些承受不住,还是让他去找卷毛小狮子李寻欢玩耍叭。
作者有话要说纯纯溜了溜了,这个新朋友跟以前的朋友都不太一样,
地球天才化学家魏啸,在实验中不幸而亡。重生到一块修真大陆。炼丹,不懂?这不就是化学合成药物么?炼器,不懂?这不就是化学合成材料么?功法,不懂?没事,有那个神秘石珠的帮助完全可以自创功法么?更多精彩,敬请期待(新书求收藏,求推荐)书友群168686527...
我不是做梦吧?诸葛家的那个耻辱,居然召唤出魔宠了,一只,两只…好痛,你掐我做什么?痛了?!那真不是梦!诸葛家的那个异类,真的成为召唤师了!而且,她居然能召唤出这么多魔宠,我靠,还在召唤!要掐掐你自己啊,我叉你个贱人!众人不解,一夕之间,那自卑的鸡窝头少女变的如此飞扬,如此明艳,如此霸气是怎么回事?她一朝穿越,成了个人人唾弃的大家族私生女。没有任何资质,被断言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召唤师,在他人眼里她就是家族的耻辱。在这个召唤师为尊的世界里,她要如何面对?没实力,没关系,我会强到横着走,无人敢拦!没地位?没关系,我会让所有人的都仰视我。仰视到他们的脖子都痛为止!没钱?没关系,我自己赚。赚到钱多的可以砸晕人!她终会名动天下,举世瞩目!...
一万年后,冰化了。斗罗联邦科考队在极北之地科考时发现了一个有着金银双色花纹的蛋,用仪器探察之后,发现里面居然有生命体征,赶忙将其带回研究所进行孵化。蛋孵化出来了,可孵出来的却是一个婴儿,和人类一模一样的婴儿,一个蛋生的孩子。...
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原本的生活在他父母为他创造出的安逸环境中,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他父母的生命,随后他又偶然地卷入了一场会波及全世界的大阴谋中。主角沈轩然在这个阴谋中成长,磨练,觉醒并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和继续存在下去的动力。这是一本关于人类,血族和兽人族的故事。这三个种族的特点都映射着人性中最原始的弱点和欲望。故事的主角们就是那些不甘愿屈服于自己人性中的弱点的一群勇者。他们有原则,有理...
没有什么是一场外交对话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做好战争的准备!德意志合众国第一任总统埃里克艾德里安工业霸主德意志书友群323279889...
本文一对一,非重生,非穿越,男强女强天和王朝一千三百零四年,群雄起,天下五分君临天启大燕商兀禾术。本文故事背景为天下五分百年之后。分隔符十年前,天启皇权变,只留下年方六岁的倾城公主。天启异姓镇北王继任皇权,许倾城公主太子妃之位。一年后,倾城公主因与大将军之女发生争执,被皇后以德行有失之名遣往城南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