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们没有马上去找工作,因为没什么可急的。
白天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和丽莎还有邦果待在一起,坐在楼顶的平台上聊天、玩牌,或者安安稳稳地待在那儿看书;下午我们在快乐的气氛中结伴儿到外面闲逛,我真的想不起有什么比这更美妙的经历了。
贝蒂彻底被晒成了古铜色,丽莎看上去则不那么明显,因为她平时要去上班,在一个大型的超市里做收款员。
我时常会带着邦果在空地上玩一会儿,周围的鸟儿都惊恐地飞走了。
贝蒂从平台上望着我们,我们互相招呼着,一转眼她就不见了。
我可以隐约听到打字机键盘上发出的敲击声,以及打到每行末尾时发出的震铃声。
不过这东西也让我有点担心。
贝蒂一心要把我的手稿打出来,然后寄给出版商,为此她想尽一切办法弄来一台打字机。
但是,我仅仅是为了让自己开心才去写的,并不是为了让自己重新被囚禁在一个野兽的牢笼中,至少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贝蒂正在为我进入角斗场做准备。
我心里想着这件事,一边耍弄着一根木棍把邦果引过来,当然我是不会让自己为此头痛的,况且我还要考虑晚饭该吃些什么,这样的事对我来说再简单不过了。
当一个有点儿智慧的人花一整天时间来筹划一顿晚餐的时候,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创造出一些奇迹。
我甚至还专门为邦果做了一道菜,如今我们已经成为真正的好伙伴了。
傍晚,当饭菜上了炉灶的时候,我带着邦果迎接丽莎,在落日余辉的映照下,贝蒂还在用三四个手指继续打字。
我们还需要多消磨点儿时间,因为她打字会出现许多错误,所有的修改工作可以让整个工作量增加一倍,不过我并不为此感到烦恼。
邦果在我前面跑着,街上的行人纷纷向两边散去,这种场面非常气派。
我总是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找个位子坐下,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如此温馨的秋天了。
之后,丽莎和我慢慢走回家去,我帮她提着东西。
邦果在一边往汽车上撒尿,她向我讲述她的生活,而我自己却没什么可说的。
从谈话中我了解到,她很年轻的时候结了婚,两年之后她的丈夫死了。
很显然,她对丈夫的记忆比较模糊,丈夫所留给她的,就是邦果和这套房子,于是她把楼上的套间租出去,来增加每月生活开支的结余。
另外我还和她谈妥了一件事,因为房子里到处都有需要修理的地方,还有一些涉及到管道和电工的活儿需要解决,我们大致估算了一下,将这些活儿折成三个月的房租,我们商定这件事就这样处理,大家都觉得很满意。
晚上,我们尽量从电视上物色一部有趣的电影,然后就选定这个频道一直看到节目结束为止,到播出最后一个广告时,我们就开始商量谁起来把电视机关掉。
不过必须格外当心,别踩在易拉罐上。
当节目让人觉得很乏味时,我们索性就关上不看了。
然后拿出扑克牌来玩一把,或者回到房间里消磨时间,当我转动着收音机的旋钮,想找点不太令人讨厌的节目时,姑娘们就促膝畅谈起来。
有时候,我喜欢出去闲逛。
我默默地从衣架上取下自己的夹克衫,然后邦果就尾随着跑出来,三人一起穿行在一条条大街上。
姑娘们很热衷这种消遣方式,当我宣称自己感觉就像是一只待在瓶子里的老鼠时,把她们全都逗乐了,她们才不相信我的鬼话呢。
我们向右转了两个弯儿,然后再向右,接着又往左拐,虽然沿途的环境丝毫没有什么改变,但是我们却累得实在走不动了。
无疑这对消化是很有好处的,通常我们回到家后随手把门一关,然后把冰箱里的冷饮一古脑儿都堆在桌子上。
如果丽莎觉得有点困,我们就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们还从没有在凌晨三四点钟之前睡过呢。
如果我们到中午十二点才起床,那么晚上就不可能早睡。
在我们没有做这些事的时候,贝蒂就保持着固定的姿势,重新坐回到打字机前。
我坐在屋顶的平台上,邦果用它的嘴在我的膝下蹭来蹭去,我看见她皱起眉头辨认着记事本上的笔迹。
我心想,我不明白怎么能找到一个这样的姑娘呢,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坚信即使有朝一日我在北极过起隐居的生活,也会有与她相逢的一天,那时我也许正在一块巨大的浮冰上悠闲地漫步,脖子四周呼啸着淡蓝色的风。
我很喜欢像这样望着她,这让我把所有那些埋藏在心底的烦心事都忘了。
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仿佛看到一支警察部队冲上来抓我们,那座燃烧着的房子,就像是一把悬在我们头顶的利剑。
幸亏我没有留下自己的地址,我在幻觉中看见亨利和房客们在火光中一个个愁眉紧锁,当我们正提着手提箱神色慌张地跑出来的时候,我还听见从后面传来他们的呼喊声。
当我听见远处传来的警笛声时,就喝一杯酒,接着五分钟后就完全忘却了,我又端详着这个离我只有几步之遥的女人,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此时此刻,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个女人,这想法并没让我心中感到不安。
南山每晚总有两个小时,灵魂会附到相识人的物品上。有一天晚上,她成了男友的手机。结果半个小时前对她道过晚安的人,正在和一个娇滴滴的女生聊天。在听清楚他们明天的约会时间地点后,她让手机强制关机了。南山呵呵,不想听你们谈情说爱。一年后,南山与某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某人兴致勃勃,诱哄道要不要先验货?南山不用。穿成他家花洒的时候,就把他有几块腹肌都数的清清楚楚这种事情她会说?...
日寇入侵,国破家亡。少年胡飞一把火将至亲的遗体和自家的住宅同时火葬,从此之后上山为匪。胡飞即是胡匪,江湖报号满天飞。除汉奸战日寇,纵横华夏与万恶的倭奴势不两立。身披抗日义勇军的光环,本是大名鼎鼎的胡匪头子,行的却是保国为民之事。东北新疆晋绥在兰封在万家岭在南昌,神州大地到处都留下过胡飞战斗的身影。身负血海深仇,只要是和日寇的战斗,胡飞无不勇往直前。一支具有强烈胡匪风格的军队往来纵横在中华大地,他们神出鬼没,他们呼喝向前,他们勇不可当,他们就是英勇的抗日义勇军!本书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皆属巧合...
高冷总裁为他折腰,性感女神为他心动,强势警花为他温柔,清纯校花为他妩媚。他是战场的死神,有着显赫的家世,看着诸多美女,面带邪笑弱水三千,我一瓢也不放过。...
她是太师府嫡女千金,又是被众人鄙夷的瘸女。与太子大婚当日被拒之门外惨遭凌辱沦为笑柄,转眼间便改嫁给太子的皇叔成为当朝最富盛名的轩王正妃。嘲笑我身残?奚落我无能?说我是克二娘克亲娘又克自己的扫把星,只是占着太师嫡女的尊贵身份,才有幸做上了王妃,其实就是天下第一的废物?切,姑奶奶我是真心不想计较。若不是我神机妙算道行高,怎么能亲自设计把自个儿嫁给了如意郎君?瘸女成王妃,是继续掩盖风华还是尽显傲姿绰妁?在太师府隐忍偷生只为不招人耳目活的清静,奈何上天不肯给她这个机会。那她只有奋勇直上,褪尽铅华,将绝代风姿傲立在本属于男儿的朝堂之上,笑傲天下。推荐掠爱错上王爷榻,皇叔后代的故事,百万长文,可宰。...
乱世未来,龙蛇起舞!草根少年,神话降临!班铭倒大霉了,被老妈拉去武贤陈琛的故居黄龙山拜拜,结果一头磕晕在石阶上,丢脸倒是其次,更离谱的是他居然卡到阴!更倒霉的是,那个叫鬼叔的不良鬼魅居然告诉班铭,他拥有上古极品修仙根骨九阴极脉!有没搞错,他班铭可是个纯爷们啊,怎么会拥有这种只出现在女性身上的鬼东东!...
古言版史书记载晟朝天兴二十二年,狄国公有一女嫁于轩琅亲王为正妃。时过三年,天兴帝崩,天下起五王之乱,轩琅王妃牺牲于此役,轩琅王悲。天鼎五年,帝驾访江南,历时五月,携一民女进宫,直晋皇贵妃未尽四年,病逝,未留子嗣,其帝哀,命其以皇后之礼制封葬于皇陵,不予立碑,以无名氏之冢殁于此地。其妃生时得帝盛宠,死时却不得其谥,不予其碑,怪哉,此乃千古之谜!(写不下了,完整版详见作品相关)白话文剧透别的星球跑到我们地球来的人被叫做外星人,同样我们跑到别的星球去也被叫做外星人,这里讲的就是公元三千多年,地球人作为外星人成长为一国之后的故事。Ps我的皇后是外星人(坑深,但能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