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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曰:黑发难留,朱颜易变,人生不比青松。
名消利息,一派落花风。
悔杀少年不乐,风流院,放逐衰翁。
王孙辈,听歌金缕,及早恋芳药。
世间真乐地,算来算去,还数房中。
不比荣华境,欢始愁终。
得趣朝朝,燕酣眠处,怕响晨钟。
睁眼看,乾坤覆载,一幅大春宫。
这一首词名曰《满庭芳》。
单说人生在世朝朝劳苦事事愁烦,没有一毫受用处,还亏那太古之世开天辟地的圣人制一件男女交媾之情,与人息息劳苦解解愁烦,不至十分憔悴。
照拘儒说来,妇人腰下物乃生我之门,死我之户。
据达者看来,人生在世若没有这件东西,只怕头发还早白几年,寿还略少几岁。
不信单看世间的和尚,有几人四五十岁头发不白的?有几人七八十岁肉身不倒的?或者说和尚虽然出家一般也有去路,或偷妇人或狎徒弟,也与俗人一般不能保元固本,所以没寿这等。
请看京里的太监,不但不偷妇人不狎徒弟,连那偷妇人狎徒弟的器械都没有了,论理就该少嫩一生,活活几百岁才是,为何面上的皱纹比别人多些?头上的白发比别人早些?名为公公实像婆婆?京师之内,只有挂长寿匾额的平人,没有起百岁牌坊的内相。
可见女色二字原于人无损,只因《本草纲目》上面不曾载得这一味,所以没有一定的注解。
有说它是养人的,有说它是害人物。
若照这等比验起来,不但还是养人的物事,他的药性与人参附子相同,而亦交相为用。
只是一件,人参附子虽是大补之物,只宜长服,不宜多服;只可当药,不可当饭。
若还不论分两,不拘时度饱吃下去,一般也会伤人。
女色的利害与此一般。
长服则有阴阳交济之功,多服则有水火相克之敝。
当药则有宽中解郁之乐,当饭则有伤筋耗血之忧。
世上之人若晓得把女色当药,不可太疏亦不可太密,不可不好亦不可酷好。
未近女色之际,当思曰“此药也非毒也胡为惧之,”
既近女色之际,当思曰“此药也非饭也胡为溺之”
。
如此则阳不亢阴不郁,岂有不益与人哉。
只是一件,这种药性与人参附子件件相同,只有出产之处与取用之法又有些相反,服药者不可不知。
人参附子,是道地者佳,土产者服之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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