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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志邦看了一眼林风,他也有点弄不明白,为什么在林风面前自己变得这么弱小,就连自己平时百八之十的男子汉气概都拿不出来,不过接下来他下了撤退的命令,因为林风是对的,对方太强,他们面对面的干就是找死。
“别看了,看也没用,弄不好会把命搭上,他们用的是阻击,你没发现他们是枪枪命中吗?如果现在去反击,只有搭上你的命,他们如果不出来正面交战,我们就只能等,你的支援用不了多久一定会到,时间拖的越久对我们越有利,他们要的是我,相信我,一会他们会出现到路面上,到时候再动手。”
林风对伸出头看着外面情况地邢志邦说着,打开了一瓶可乐喝了一口。
林风就是这样一个混蛋,绝对不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这个时候,敌人与自己的距离太远,人家在暗,自己在明,能射绝不浪费力气。
那伙人再强,子弹总会用光,只要自己不出面,他们一定会来找,这就是林风对敌人的逻辑。
他是个杀手,知道什么时候时机最好,也看的出这伙人对战争的酷爱和真正的目的。
邢志邦被林风的镇定影响了,退了回来,擦了把脸上的汗水,问:“对方到底有多少人,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武器?”
“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武器肯定与肥龙有关系,这家伙干走私不是一两年,除了他,s市没人能弄到这么上档次的货,他们根本就是在浪费武器,干没有意义的事。”
林风头头是道的分析道。
邢志邦似乎也脑洞大开。
“不对,这些人有病,对警察不满。”
“喝点水,休息一下,等一下如果你没死,我给你一个抓我的机会,我保证他们会在半小时之内上街,这些人对警察不是不满,是喜欢拿警察练枪,心理变态的人物。”
林风很肯定地说。
佛兰克是第一个上街的,他一身黑色野战服,抱着一把m60机枪,斜戴着帽子,见人就扫,大步流星,如同入无人之地,狂野,霸道,所向披靡的感觉,镇定的向前走着,射死了几个受伤的警察。
“草md,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邢志邦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魁梧的杀人魔头,弗兰克站在那里简直就像一个机枪碉堡,想靠近他很难。
“佣兵,以前跟这种人干过仗,不要命的主,现在我要是有把阴就好了,距离太远,你们这种打鸟的枪根本就不管用。”
林风看了看手上的冲锋枪说。
邢志邦面对林风的奚落没有说一句话,事实上他也清楚,人家的手上扛的是m60,林风从他手上抢过去的枪只能算鸟枪。
这个时候,一辆保时捷从一个暗道里冲了出来,甩尾时轮胎和地面擦出一声吱啦的怪响,接着向这条街道冲了过来,那速度让人完全感觉都整个世界都变慢了。
开车的汉奸头,咬了咬嘴唇,骂道:“cnm的,有机关枪就不得了了,老子我撞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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