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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的,哪一个不想当将军?既然想,那么就要打,打得越多,杀的越多,功劳自然越大,距离自己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梦想就又近了一步。
就像一个赌徒,拿自己的全部身家性命去赌那飘渺不定的似锦前程。
刘单的心中,不由有些沉重。
不过随着眼前这支魏军部队的缓缓前进,他却也逐渐的沉下心来,不再胡思乱想。
因为战斗即将打响。
看着缓缓通过的敌军,他在心中默念。
“六分之一……五分之一……四……”
当数道四的时候,赵云一挥手,发布了上马备战的号令。
“三分之一了!”
看到已经通过了一小部分的魏军,刘单的心跳的愈发的快,他感觉手中的制式战刀已经开始轻微的晃动。
不知是自己的手在抖还是刀在鸣?
就在刘单努力控制心神之时,身旁突然传出了一声暴喝!
这是赵云的呐喊!
“杀!”
“杀!”
刘单在这连续几声号令中瞬间热血上涌,之前什么克制、冷静的想法一瞬之间便被抛诸脑后。
战斗,从来都不是过家家一般的瞻前顾后。
当兵的,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为的就是这一瞬间的热血豪情,生死看淡!
奔腾起来的骑阵,就如同瞬间侵泄的血肉洪流!
虽说几十骑,但依然有着铁马金戈不可抵挡的冰霜!
刀锋划过敌人胸膛,割向敌人的咽喉。
战场,终究才是男人的浪漫!
……
马钧握着木身铁锋的长戈,不仅手心是汗,身上的衣襟也已经湿透,虽说没有大汗淋漓,但也如同淋了一场小雨。
他有些后悔这次头脑一热的从军,他只不过是想要看一看军队当中的各种制式武器器具,却忘记了当兵的,必定要抛头颅洒热血。
对先锋军来说,他们的任务,一是侦察敌情,二是拖住敌军,直到后方大部队赶来。
如果这样说还有些不明白,那么就下来两个字肯定能说出大部分先锋士兵的心声。
“炮灰”
。
对于骑兵还好,先锋军中的步兵就真的是赤裸裸的炮灰,以机动能力评价的先锋部队中带上这些移动缓慢的步兵,为的就是能够拖住敌人,给大军赢得先机。
故而也是整个军队之中老兵比例最高的部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