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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信,你还要等多久?”
建军缩在苏御安怀里,感觉舒服了很多,“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再等四天。”
苏御安已经习惯了乞丐身份,以前那点轻微洁癖彻底改了过来。
他往散发着馊味儿的棉被里蹭了蹭,说:“正午的阳气能消耗鬼王意识的法力,至少需要七天时间。
不然,我哪敢带着它去找人帮忙。
你们乖点,别出来。”
好吧,御安的决定就是对的!
建军毫不怀疑这一点。
但是为了消耗鬼王意识的元气就要当乞丐吗?
“因为不少人都在找我。”
像是听见了建军心里的念叨,苏御安索性实话实说,“不止我爸和御信他们,还有警方的人和我爸组织那些人。
你们觉得他们会想到我扮成乞丐吗?”
打死也不会!
这几日市中心步行街口总会有人看到这样一个乞丐。
很年轻,脏兮兮,因为太脏的原因甚至没办法看清他的五官。
这个乞丐既不乞讨,也不会翻找垃圾,平时就窝在阳光最足的地方睡懒觉。
他全部的家当只有一个已经看不出本来样子的背包,背包瘪瘪的,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太阳落山,乞丐就回到胡同的角落里,搂着背包继续睡觉。
曾经有好心人路过他身边放下一些零钱,他既不伸手去拿,也不拒绝。
几天下来,在路边摆摊卖茶叶蛋的大娘好心的给他两个茶叶蛋,乞丐不开口,只是郑重地点点头表示谢意。
大娘可怜这孩子,总想帮他找点活儿干,就跟隔壁的隔壁开烟店的大叔商量,你家缺打更的么?
最后,大叔被大娘唠叨烦了,决定以每晚十块钱的薪水雇佣乞丐。
大娘乐滋滋地跑去找乞丐。
乞丐却不见了,在他睡觉的地方有一把零钱,大娘拿在手里数数,刚好是三天的茶叶蛋钱。
大娘收了摊往别处走。
天气渐暖,隔壁街陆陆续续冒出很多练摊的业主,每到这个季节夜市就会逐渐繁华起来。
大娘在夜市继续卖茶蛋,一直卖到晚上快十二点,夜市散了才往家走。
虽然那些卖衣服的摊主都撤了,但是香气四溢的小吃摊位才刚到火红的时候。
这条街要热闹到早上四五点钟才会消停下来,说是不夜街也毫不为过。
大娘穿过小吃街,就看见了自家楼门口。
不知道是不是眼花了,忽见眼前一闪而过的身影特别熟悉,大娘揉揉眼睛,直说自己老了,记性和眼神都不中用了啊。
苏御安站在几乎完全黑暗的角落里看着大娘走进那个楼口这才放下心来。
他不想被人看到,遇到大娘还是巧合,但还是不想被拉住嘘寒问暖。
不是他心冷,而是现在的自己太危险,沾上边儿都没好事。
解决了一个小小的麻烦,苏御安低着头走进热闹的小吃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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