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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云的心里有一种拨云见日的轻松,既然下定了决心要拼死保护好鹤雨,那么其他的东西都不必放在心上。
戕木棍,火寒蛊,都随他们去吧!
活一日便为鹤雨尽忠职守一日。
不为别的,只为这是自己心甘情愿做的,鹤雨,值得!
这样一想,就连身子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孙老怪的院子不大,雁云很快就扫完了,肚子一阵阵咕噜噜的响。
离得最近的一顿早饭还是昨天早上吃的,他摸进厨房。
厨房各式炉具都全,他心里想着红姐的动作,熬了一锅十分软糯的香米粥。
小菜的确不会弄,化朽阁的教头也的确没有教过,但是幸好有腌好的咸菜,略切一切,也能对付。
孙老怪却十分满意,两个人面对面的干掉这锅素粥。
“你刷完碗,记得来我屋里收拾一下。”
孙老怪的屋里简直就是猪窝。
雁云看着满地的纸笔书籍,一时有些迟疑。
“咋滴,书放书架上,纸放桌案上,笔挂起来,有什么问题吗?”
雁云一时糊涂,仿佛回到了化朽阁。
他从小知道自己是不同的,因为只有他可以随时进出主尊的住所。
主尊的住所有高入屋檩的书柜,无数的书籍,那些书籍仿佛有致命的吸引力,他总是不受控制的忍不住靠近它们,可这是被严厉禁止的,只要主尊发现他靠近书柜,一顿戕木棍是最低的惩罚。
所以,他不敢碰笔墨纸砚,他不敢!
可是现在,那些书就铺在眼前,触手可及,幼年被强制压抑的天性又战胜了理智。
“你喜欢看书?”
孙老怪跳到他的眼前,有些期待的问。
雁云迷茫地点点头。
“那你把你认识的字指给我看看。”
雁云仔细辩别半天,才模糊指出几个笔画最简单的字。
“别收拾了,我教你认字吧!”
孙老怪住所的灯亮到后半夜。
那些字就像是陈年的旧友,看着面熟,雁云记得它们的模样,却总是忘记它们的名字。
但孙老怪一提醒,他马上就能回忆起它们的全部,不过几天,雁云已经可以简单的阅读了。
孙老怪经常盯着雁云的背影陷入沉思,雁云,他不光识字,他还曾熟读四书五经。
雁云屋里的灯总是亮到子时,早上孙老怪还没有起床,雁云已经习练完一套剑法。
孙老怪的屋子开始干净的一尘不染,孙老怪的衣服鞋袜都收拾的干干净净,某日,两个人对着脸喝粥的时候,孙老怪终于忍不住说道:“雁云,我收你做个义子吧!”
“谢谢你,我不配!”
雁云头也没抬。
一个人的命运没有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那么跟别人的瓜葛就越少越好。
“那我教你一套内功心法,你每天至少习练一个时辰。
我不管,你要么练功,要么我就去求太后把你赏给我做义子,你自己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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