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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生日前夕,他在赛马会和程约翰重逢。
隔了几排座位,他暗暗观察程约翰,见不着叶之南的时候,他认为几可乱真,但见着了,他才看出,两人五官相似,仅此而已。
他知道叶之南的一些事,但叶之南气质清正,谈吐也得体,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他站在那儿,就是雕栏玉砌的感觉。
程约翰不同,他有纵情感,能扮得衣冠楚楚,但撑不了多久,骨子里粗野浪笑的水手血统就会冒出来,那是他素未谋面的父亲留给他的,此生不灭。
退场时,程约翰来拍他的肩,眉一挑,暗示再过个良宵,他说还有事,走了。
程约翰当然是个很迷人的混蛋,但他爱着古书里的白衣人,他像一条贵族一样的白龙,如云影般掠过。
剑桥时期是他生命里最愉快的几年,叶之南每次到来,他都接机送机,一同出入拍卖会和餐厅,住同一间酒店,时常谈到夜深。
不像后来在云州,叶之南身旁总有太多人,妹妹唐莎也神出鬼没打扰他。
第一次为叶之南送行时,他很失落,但中国有相当多的古董都在英国,叶之南出差的频率很高。
每回见完面,他都是笑着去上课的,沿路赞美主,赞美生活,更赞美自己。
假如当初选择去加国或澳洲留学,他最多长成运动健将,哪能让叶之南对所有人介绍:“这位是唐烨辰。
烨辰是我很好的朋友。”
“很好的朋友”
的说法让他如沐春风,但也困住了他。
他做了一千次心理建设,饮过一万杯酒,仍没勇气装疯卖傻,吻上那张唇。
他的讲述改头换面,把关键信息隐去,但“爱上父亲的女人”
总是能吸引人的,秦峥听得兴致盎然。
他原本不喜欢英国,食物不如香港,天气也坏,因为叶之南的到来,城市变得可爱,看到骑单车散发大笑的女孩他会笑,看到合吃一只冰淇淋的情侣也会笑,看到微风吹动着野草,仍会笑。
他说:“所以我今年又回英国过年。”
秦峥讶然,拉了拉自己嘴角:“你看着很深沉,我很少见你笑。”
他牵了牵嘴角,以示的确在笑。
他有多久没有那样笑过了?可能是他来到云州发展,近距离和叶之南相处后。
他在云州安顿下来的那个周末,叶之南请他到家中小聚,当他踏进叶家,绝望感漫过心头。
太迟了。
时光让叶之南完成了资本积累,他不是刚入世时那个赤手空拳的年轻人了,他已从污秽泥潭中上岸,用最洁净的水冲洗过全身,相交的是大儒,品鉴的是至宝,他恐怕没办法用金钱使叶之南就范了。
在醉意干过理智时,他想过,如果价码够高,会不会有一丝转机?清醒后他想,以情动人,胜算说不定还大些。
倾慕叶之南的女人很多,但谁都无法多留一刻,他这个“很好的朋友”
倒总能跟叶之南对坐倾谈,同进同出,消磨掉许许多多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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