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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我贱买贵卖——在古董这个行当,谁不是这样?——但我有好眼光,而且从来不强迫别人。
我承认,有一段时间我饮酒过量,但那是在艾梅走了之后。
至于男人,我也有过几个。
那从来就不是个爱情问题,更像是每隔一段时间包扎一次伤口。
我同周围的一切关系都被割断了,不能伸手,不能触摸;同时,我感到被擦伤了,伤得生疼。
我需要另外一个身体的慰藉。
我避开我以往社交圈里的任何男人。
不过,其中有些男人一听到我孤独,乃至可能境况糟糕的风声,便像水果苍蝇一样出现了。
那些男人可能是受了威妮弗蕾德的怂恿;看来这是毫无疑问的。
我坚持找一些陌生人,他们是在我去附近的城镇搜寻人们所说的“可捡的男人”
时捡来的。
我从来不说自己的真名。
但最后,威妮弗蕾德的穷追不舍令我难以招架。
她只需要雇一个人跟踪我,就能得到对我不利的证据。
我进出汽车旅馆房门的照片;登记簿上的假名;贪图贿赂的旅馆老板的证词。
我的律师说:你可以在法庭上力争,但我建议你别这样做。
我们要尽力争取探访权,这才是所有你能指望的。
你把弹药交给他们,他们已经用上了。
甚至连律师对我也抱怀疑态度,不是因为我道德堕落,而是因为我笨头笨脑。
理查德在遗嘱里指定威妮弗蕾德为艾梅的监护人,还指定她为艾梅一笔不小的信托基金的唯一委托人。
因此,这一点也对她有利。
至于那本书,劳拉一个字也没写过。
不过,你明白这点想必有一些日子了。
在我那些漫长的孤独的夜晚,当我等候亚历克斯回来,以及后来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我自己把书写成了。
我并没认为我是在写作——只是写下来而已。
我写下我所记得的,以及我所想象的,那同样也是真相。
我认为自己是在记录。
仿佛一只脱离了躯体的手,在墙上涂写。
我想要个纪念物。
写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为了亚历克斯,同时也为了我自己。
从我写书到用劳拉署名并不是个大跨越。
你也许断定,激发我这么做的是怯懦,或胆小怕事——我从来就不喜欢聚光灯。
或者仅仅是出于谨慎:署我自己的名字将会让我永远失去艾梅;迄今为止,我始终见不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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