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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正慢慢沉入尼罗河,把孟斐斯渲染成一片华丽的绯红。
耕作的农民们都从田地里返回了自己的小屋,街上的集市渐渐散去了,不时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三个一群,两个一组,提着织好的布,开心地穿梭在小巷之间。
年轻人站在孟斐斯宫殿的城墙上,冲天空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
从夕阳的方向远远飞来一只深棕色的鹰。
他对着它高高地伸出自己的左臂,“路!
落过来!
”
年轻人有着要燃烧起来一般的红发,与他翠绿色的眼睛遥相呼应,争辉斗艳。
身上做工精细的铠甲和鞘上嵌有绿松石的佩剑说明了他的身份,他就是拉美西斯时代最年轻的将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西塔特村长的长子,孟图斯。
二十七岁的孟图斯与年仅二十四岁的全国最高先知礼塔赫一起被称为帝国双璧。
他们与年轻有为的法老一起,为踏入新朝代的埃及,带来了无限的活力与希望。
“好样的路,飞得真快。
”孟图斯夸赞着,示意路落到自己的手臂上,“布卡那小子呢?他不是一直说有路的地方就一定有布卡吗?”
路俯冲下来,稳稳地落在孟图斯结实的左臂上,不老实地拍打着自己的翅膀,不停地移动着自己的爪子。
“怎么了?饿了?”孟图斯不解其意地问着。
路更猛烈地扇动翅膀,几乎要飞起来一样。
孟图斯感到路十分反常,于是仔细打量了它一下。
原来,路的右爪上绑了一个小纸条。
“嘿,原来是传信兵,不错啊,路!
”孟图斯一边从路的爪子上把纸条解下来,一边赞扬地说。
路也抬起头来,一副自豪的样子。
“这是什么材料?好奇怪,不是莎纸草。
”孟图斯不慌不忙地慢慢拆开纸条,当他看到上面画着的歪歪扭扭的象形字时,他的脸色骤然大变了起来。
“是布卡的字……”
快速浏览完纸条,孟图斯的脸上出现了焦急的神色。
他笨拙地摸了摸路,原本光泽的羽毛显然因为长途跋涉而变得有些脏污。
孟图斯有点歉意,但还是匆匆地说,“不能陪你了,我现在要立刻去晋见法老。
我让其他人给你些找些食物。
”路就好像听明白了孟图斯的话一样,低低地叫了一声,骤然挥动翅膀,飞进了晚霞未散的天空,沿着来时的方向,快速地飞了回去。
孟图斯看着路逐渐变小的身影,轻轻地说,“回去找布卡吗?路,真是好样的。
”
转头过来,绿色的眼眸已变成如深湖一样的幽冷,“来人,拿我的披风过来,我要立刻晋见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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