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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辰现在的想法就是要打骆越,骆越也不是一个国家或者部落,而是无数散在的小部落因地处黔南的统称而已,这些小部落文明程度参差不齐,而且互相之间还征伐杀戮不断,如此乱战之地,正是李仲辰练兵的好去处。
但是李仲辰选这里其实还有其他的考虑。
春秋战国时期最宝贵的是什么?不是他的纯钧剑,不是满箱的钱财什么的,而是土地和人口,有了这两样东西就有了争霸的基础,而这两种东西都能在骆越之地满足。
这些部落现在还是很单纯的,大多处于奴隶社会的初期到中期,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战败的甚至要给战胜的部落当俘虏。
李仲辰此去练兵,不只是想把新兵练成老兵,让兵娃子们见见血。
他还想在练兵的同时壮大自己的军队。
让他的兵越打越多。
李仲辰站在寝宫前的庭院里,用纯白色的锦轻轻擦拭着手里的纯钧剑,剑身散发着冷冽的寒光。
整整半年的时间过去了,李仲辰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骨头架子了,他的肌肉紧实,皮肤光亮,握剑的手青筋暴起,显示出不凡的力量。
他的脸上满是红光,双眼也不再凹陷,反而显得剑眉星目,神光内敛,精神十足,活脱脱的一个美男子的样子,也难怪嫣儿最近看他时间一长总会脸红红的。
李仲辰当然不只是强身健体这么简单。
在这半年时间里,他不只学习了程家的剑舞,吴丹的半步崩拳,还学了骑马和射箭,不知道是不是天赋异禀,或者说是从小枪战类游戏玩多了,他的射术长进的很快,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能做到两箭连发了,君子六艺,短短时间就成了两艺。
除开武力方面不谈,在军事上李仲辰也下了一番的功夫。
他专程找大司马讨教了几日兵法,并结合他以前读过的《孙子兵法》,以及熟知的那些历史上的经典战役和战略战术,心中对带兵打仗已经初具想法了。
现在最缺的就是经验,从纸上谈兵到灵活运用是需要过程的。
总而言之,就是万事具备,只等时机一到了。
而现在时机刚刚好,由于半年时间的经济建设,巴国的国力已经大为恢复并且已经在超越过去的道路上了。
而且目前秋收已经过了,今年没什么灾害,所以整体上谷物的收成是不错的,而且还有军屯所种的水稻,军粮是很充足的。
用几个字概括现在的情况就是兵强马壮,粮草充足,军队还种完了地,现在闲的没事干。
所以这个时候不出征还等何时,李仲辰轻轻的将纯钧剑还入剑鞘之中,找来左右,沉声到:“传令下去,让大司马准备一下,三日之后,本王要亲征骆越,平定边患。”
(嗯,这货似乎已经完全适应大王这个角色了)
不到半个时辰,满朝文武都知道了王上要御驾亲征的消息,除了大司马早就在和李仲辰的交流中知道他有这种想法而没有惊讶之外。
以沈章为首的文官派系大都不同意王上出征,因为李仲辰的便宜老爹就是因为冲的太猛挂了的。
于是沈章带着左右尹等八九个士大夫连夜求见李仲辰。
“大王,听说您要亲征骆越?”
沈章一上来就直奔主题。
“是啊,沈卿可有什么高见?”
李仲辰没觉得亲征有什么不妥,但看这几个人来势汹汹,语气放得缓了些。
“大王可知战场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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