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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晚上,欢欢突然找我,让我给她新书写个序。
我说你为什么找我写,我又没名气,写了对你没用,欢欢说,没关系啊,我喜欢你啊!
我听得很是感动。
欢欢算我半个老乡,比我小三岁,都说差三岁就一个代沟,果不然,我看欢欢就跟看十九岁的自己一样,还是个未成熟的孩子,青春而富有朝气,有自己的见解,有对生活的美好憧憬,有当做信仰一般的远大梦想。
她这个年龄段所接触的很多东西,在我看来都是很天真烂漫的。
而不像我这个年龄,处在社会,要开始为生活忙碌,不得不去适应生活本身所蕴藏的挫折。
索性,某些事物上的代沟,并不影响我跟欢欢成为朋友,我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写手。
好几次,欢欢跟我哭诉写作道路上遇到的波折,好几次她想放弃,说写完这个我就不写了,压力太大了,或者就是感觉前途一片黑暗。
我不大会安慰人,只会告诉欢欢,通往成功的任何一条道路都很艰难,贵在坚持。
我从小就酷爱看书,小学里翻遍了各家著作,金庸的武侠系列是我的最爱。
初中开始看青春文学,各类小说。
我们念书那会,学校门口就一个小书店,几乎只卖教科书,难得看到小说,要看小说的话,得去市区的大书店买。
一个人买一本,差不多全班轮着看。
那时候寄宿,家里给的生活费不是很多,当年那些图书在书店里都是未塑封的,可以随便看。
我总是双休去大书店看书,然后脑子里把故事记下来,回头到学校跟同学们讲。
久而久之,很多女生都喜欢围着我听故事,我喜欢篡改小说情节,很多故事部分剧情不记得了,就自己给他们瞎掰。
后来听的人多了,我懒得重复讲,就索性趁空闲时把故事都写在了本子上,借人传阅。
渐渐地我开始自己构造故事,自己写小说,那一年,我十二岁。
从那开始,我一直在纸上写故事,写了六年,直到高中毕业。
我觉得那是我写作生涯里最纯粹的六年,那段时间,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写故事,写我想写的一切,不懂怎么投稿,也没想过去投稿,就是单纯地想写。
不用担心你写的书有没有人喜欢,你的书销量怎样,卖不卖的动,口碑好不好……
真正开始进入这圈,是在大一下学期,我妈生病,我第一次感觉到经济所带来的压力,跟朋友去混出版圈。
一混就混了四年,这四年,每一次回想起来,都会心酸得不行。
我从幕后做起,做了三十多本出版书,从一开始不懂图书怎么分类,不懂写作技巧,不懂销量,不懂市场,到后来自己去专研,练文笔,学着拆分架构,组织架构,怎么让文的结构成“网”
状,学着去分析各家文化公司的市场,了解各家主编口味,责编口味,努力做到本本过稿,争取书拿重点,做精品……
我整整用了四年。
我被人说过,你写的都不好,我不要你写了。
被人说过,你这硬脾气,在这行永远也走不远。
被人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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