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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呜呜……”
不想哭,可眼泪,却是不受控制般逆流成河。
在一个人的房间,放肆的痛哭,早应该忘却的那个人,那个伤自己最深的人,却一直是自己最难以忘记的那个人。
十年后姗姗来迟的他当初离开的真相,许多往事在眼前一幕一幕,变得那么模糊,曾经那么坚信的,那么执着的,其实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
哭的倦了,迷迷糊糊的竟然睡着了,睡梦中,时光倒回到十年前,那个夏末秋初的季节,初见。
十年前的路锦溪,十八岁,夏末秋初的季节,她踏上前往北京的火车去大学报道,2003年,高铁没有现如今这般发达,路锦溪所搭乘的K字头的火车,漫长的路程疲惫一点一点的侵袭,抵不过睡意的路锦溪睡着了,而在她浑然不知情的情况下,她挎包里的钱包被摸人摸走了。
睡的迷迷糊糊的她被火车上的喇叭吵醒,乘务员在叫“请路锦溪听到广播室之后速速来7号车厢来一下,请路锦溪听到广播后速速来7号车厢一下!”
睁着睡意惺忪的眼路锦溪一头雾水的来到了7号车厢,第一次见到陆梓恒,瞌睡虫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站在灯光下那一身橄榄绿的男人,英气逼人,路锦溪感觉到了自己心跳加快了跳动。
少女的心,情窦初开。
“同学,不要光顾着睡觉,钱包都被摸走了,怎么去学校报到!”
男子的声音听起来带着几分戏谑,那被刻意拖长的尾音迎面飘来,离她不到五米远的地方,男子一身橄榄绿军装,微微带着笑意,手臂随意的搭在乘务员的工作台上,双脚交叉。
灯光下,从他双眼射出的光,如此耀眼,如此夺目,就像是浩瀚苍穹悬挂着的那一刻启明星,照在怀春少女的心房,那个瞬间,路锦溪的脸,不自然的红了。
距在他的身上完全看不到一个军人该有的严肃,可是偏偏,这样的气质配上他那英气逼人的脸庞,就是一个十八岁少女心目中白马王子的样子,路锦溪的心,不自觉的加速了跳动。
直到如今,路锦溪还清晰的记得初见时的那副画面,如此生动,生动的就好像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事情一般,灯光下,他眸光熠熠,神采飞扬,而嘴角噙着的那一抹笑意,带着几分坏,嘴角却荡漾着美丽的涟漪。
那时候,路锦溪突然想到了席慕容的诗,“人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记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如果只是一次偶然,那么可以不求结果,不求同行,可是,那以后,缘分让他们再次遇见,朝夕相处,最初的悸动,还能不求结果,不求同行吗?
“路锦溪,我喜欢你!”
他跟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路锦溪心花怒放,巨大的惊喜包围着她,在这世界,最大的惊喜,莫非你喜欢的人,那么巧,也喜欢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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