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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九七七年一月间所写的回忆侯、郭的文章,现在看起来简直是空空如也,什么尖锐突出的内容也没有的。
在有些人看来,是和他们的高大形象不相称的。
这当然归罪于我的见薄识小。
就是这样的文章,在我刚刚写出以后,我也没有决定就拿去发表的。
先是给自己的孩子看了看,以为新生一代是会有先进的见解的,孩子说,没写出人家的政治方面的大事情。
基于同样原因,又请几位青年同事看了,意见和我的孩子差不多,只是有一位赞叹了一下纪郭文章中提到的名菜,这也很使我不能“神旺”
。
春节到了,老朋友们或拄拐,或相扶,哼唉不停地来看我了,我又拿出这些稿子给他们看,他们看过不加可否,大概深知我的敝帚自珍的习惯心理。
不甘寂寞。
过了一些日子,终于大着胆子把稿子寄到北京一家杂志社去了。
过了很久,退了回来,信中说:关于他们,决定只发遗作,不发纪念文章。
我以为一定有“精神”
,就把稿子放进抽屉里去了。
有一天,本地一个大学的学报来要稿,我就拿出稿子请他们看看,他们说用。
我说北京退回来的,不好发吧,没有给他们。
等到我遇见了退稿杂志的编辑,他说就是个纪念规格问题,我才通知那个学报拿去。
你看,这时已经是一九七七年的春天了,揪出“四人帮”
已经很久,我的精神枷锁还这样沉重。
尚不止此。
稿子每经人看过一次,表现不满,我就把稿子再删一下,这样像砍树一样,谁知道我砍掉的是枝叶还是树干!
这样就发生了一点误会。
学报的一位女编辑把稿子拿回去研究了一下,又拿回来了。
领导上说,最好把纪侯文章中提到的那位女的,少写几笔。
她在传达这个意见的时候,嘴角上不期而然地带出了嘲笑。
她的意思是说:这是纪念死者的文章,是严肃的事。
虽然你好写女人,已成公论,也得看看场合呀!
她没有这样明说,自然是怕我脸红。
但我没有脸红,我惨然一笑。
把她送走以后,我把那一段文字删除净尽,寄给《上海文艺》发表了。
在结集近作散文的时候,我把删去的文字恢复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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