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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个神儿,抬起头,纪笙笙想要跟差点被她撞到的人说声对不起的,却不想,抬头看到的人会是蒋年。
温景时在墨尔本时的得力助手。
挺年轻的一小伙儿,不过二十八岁,却已经跟在温景时身边五年了。
这主要归功于蒋年脑子很聪明,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对温景时又很忠诚,温景时也就一直都挺信任他了。
“蒋特助,好久不见啊。”
林江北是认识蒋年的,看到蒋年,热络的打了个招呼。
蒋年笑一下,嘴角有淡淡的梨涡:“早上听温总说了今天是小林总的生日,生日快乐啊。”
林江北笑:“谢谢。”
===
在纪笙笙的记忆中,温景时是个很有衣品的人,几乎不怎么看时尚杂志,搭起衣服来却总是信手拈来,要多时尚好看就有多时尚好看。
不像她跟蒋年,三年前就俩土包子,不怎么会搭配衣服,总是能特强悍的把大牌穿成地摊货。
她穿的实在太丑了,以至于温景时后来看不下去了,干脆每天早上在她起床前,先去衣帽间给她把衣服搭配好,放在她的枕头边。
而为了能让她自己提升衣品。
闲暇时,她的时尚指导温景时先生常会把她圈在他宽厚干净,有阿玛尼寄情男香萦绕的怀里,翻阅着一页一页画面漂亮精致的时尚杂志告诉她一些衣服搭配的技巧。
纪笙笙想,她现在特别会穿衣打扮,公司里很多小姑娘经常学她,偶尔买个衣服还找她给个意见,很大程度上,多亏了温景时。
而三年未见,纪笙笙看看蒋年,穿起衣服来也特别有味道了。
驼色的羊绒大衣,大衣里穿了件棕色的针织衫。
大衣跟针织衫虽是同色系,但好在深浅有别,层次分明。
一楼大厅灯光挺明亮的,灯光打在脸上,纪笙笙抬头看看蒋年,想着该怎么开口打招呼时,却听蒋年问林江北:“温总还在包间里吧。”
“在啊。”
林江北眨了下眼睛,走到纪笙笙身边,手轻轻在她肩膀上碰了下,对蒋年笑了一下,邀请他,“我现在先去送下我身边这位小姑娘回家,一会儿还会回来的。
到时候一起去唱歌吧,我在万千璀璨订好了包间了。”
“下次吧。”
蒋年看看他,抱歉的语气,“小林总,温总的右腿受了伤,下雨天,他的右腿关节可能会痛。
我想,就先接他回家了。”
“什么?下雨天,六哥关节会痛?”
林江北愣一下,片刻后摸摸脑袋,有点自责,“明知道六哥身体不好,这种鬼天气,还让六哥过来,我也真够混的。”
皱下眉,“我现在就去把六哥接出来。”
“您先去送您身边的这位小姐回家吧。
我去接温总就好。
改天天气好你们可以再聊。”
蒋年微微弯下腰,对他客气笑一下,迈着大长腿上了楼。
自始至终,眼神一刻都不曾在纪笙笙身上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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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年说,温景时受伤的腿在下雨天会关节痛。
墨尔本是个多雨的城市,三年来,温景时过的日子还真是够苦的。
微微低头叹息了下,纪笙笙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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