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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约写一篇稿子,想谈一谈七十年代人的矫情,我却不知谈些什么好,据说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是矫情的始作俑者,依我看,矫情更像是一种性格而不是社会风气,至于矫情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这倒很难说得清楚,有时候我觉得无非就是一种特主观的个人感受,当你觉得别人矫情的时候,往往你正处在矫情的另一端。
矫情中暗藏着一些私人性质的体验,按照常人的理解,一个人喜欢罗大佑无可厚非,但
要是喜欢得非要坐飞机到上海去听罗大佑个人音乐会,就是喜欢得有点过分,那就是矫情了,比矫情更叫人看不上的是狂热,人们同狂热的人是无法争论的,因为他们懂得狂热是无道理可说的,但他们竟傻到认为矫情是能说一说的,这就叫我有点无法理解,事实上,与别人争论别人的爱好毫无意义,一个人喜欢红色,另一个人喜欢蓝色,这有什么可说的呢?
二○○二年,各种报纸杂志用了一年的时间来谈论小资,春上村树、咖啡、红酒之类的东西纷纷进入话题范围,直到二○○三年出现一本小资手册,把英国作家乔伊斯也纳入小资范围,一下子,在我眼里,小资这个词语便成为人们生活中所有事物的代名词,连乔伊斯都小资了,还有什么不可能成为小资的呢?在我看来,这才是一种愚蠢的矫情,因为它首先是一种愚蠢,然后才谈得到其他,事实上,读过乔伊斯的人少得可怜,这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少得可怜的印刷量上就可看得出来,即使是受过正经文学训练的人也很难读懂它,这样一本书,怎么可能成为一个庞大人群的明显标志呢?
我认为七十年代人是一个率先迈向健康的人群,这一群人首先意味着经历过从物质匮乏到物质丰富的社会时期,在此之前的人受着贫穷的折磨以及精神生活的极端压抑,之后的人对传统缺乏基本的认识,过分地自以为是,而社会从什么都没有,飞速地向物质社会转型,转型后的社会以个人占有社会财富的多少论成败,精神生活被娱乐所取代,而七十年代人多多少少受到过一点精神生活的吸引,至少,弗洛依德、萨特、海德格尔、福柯曾成为七十年代人的时髦话题,要知道,想谈论那些话题,就需要有一点相关的知识与对思想的好奇心,往后看,成为时髦话题的就只有漫画、明星、旅游、汽车和时尚家居,在七十年代的人看来,成功还是人们生活中众多内容中的一个,对于成功还存在道德上的某种考虑,而八十年代,道德顾忌彻底地消失了,成功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梦想,而那梦想的内容只有一个单调的钱字。
我认为,社会财富的急剧增加以及财富增加带来的好处,使社会对财富抱有一种幻想,认为财富至少可解决人们的大部分问题,这是一种唯物质主义的矫情幻想,从长远看,财富所能代表的,只是一种少数人的生活方式,除此以外,它并不具有太多意义,特别是,在财富上成功,永远都只是少数人的事,而其他人要是以此为目标,得到的就只有不成功的痛苦,由这种痛苦所形成的社会性的焦虑及压抑,是十分令人担心的。
七十年代人现在正是三十来岁、年富力强之时,他们之所以成为关注目标,是因为他们是城市消费的主要力量,在他们的消费过程中,他们的消费特点形成了某种被争相摹仿的风格,这种风格在不具有与他们同等消费实力的人看来,是一种附庸风雅,一种过分,因此很容易被称为矫情,而对于超过他们消费实力的人看来,他们是一些沾沾自喜的失败者,因此也极易被说成是矫情,在两者的眼光看来,七十年代的人都有点过分,不幸的是,两种观点都只是局外人的眼光,而在七十年代的人本身看来,他们只是自然地适应着社会以及自己的内在需求,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行事,我想,毛病不是出现在这群人当中,而是出现在局外人当中,是局外人对七十年代人的生活细节的不理解,要么,干脆就是一种不正当的挑剔及误解。
我个人觉得从心理学的角度倒是能更清楚地谈矫情这件事,因为它很像是某种轻微的强迫症,只要人们不过分地坚持自己的想法,不过分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那么,矫情说到头了,也就是一种无伤大雅的私人性质小个性。
我本人限于水平,就只能说到这里了。
在我眼里,泡妞是青春期会遇到的问题之一,这是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男性,在性欲的趋使下,使用各种手法,赢得适龄女性信任的过程。
泡妞的短期目标,是找到一个释放性欲、寄托感情的途径;而它的长期目标,是建立家庭、生育及培养下一代人类,并使之很好地生活下去;它的社会意义在于,异性之间通过相互接触了解,建立信任,达成契约,以便相互帮助;更重要的是,它能让人们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沟通,从而使人进一步了解,自我是什么,而他人又是什么,从而使我们考虑,我们以前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们正在成为什么样的人。
从这一角度看,若是把泡妞与人生的某种重要意义联系起来,一点也不是小题大做,就像人类通过如何取得食物、如何分配食物来认识人性一样可靠。
对于最短期的目标,我是指满足性欲,事实上可说之事并不多,不过,这里面有什么诀窍?
诀窍很明显,那就是,更多的权力,更多的钱,更多的性魅力,一般来讲,有了前两项,你就不必为最后一项发愁了,若是没有前两项,那么,无论途径如何,假装你将会尽快地拥有它,你就有了性魅力,就这么简单。
泡妞的意思就是要得到姑娘,为了得到姑娘,你就得满足姑娘的要求,也就是说,投其所好,一般姑娘要求什么,你就满足她什么,这事儿就成了,如果你无力或无法满足她们,那么只好向她们说谎,向她们保证你会很快满足她们,如果被她们看穿,你就失败了。
无论从成功与失败中,我认为,运用头脑,人们都可学到一些对自己有用东西,这里面重要的是什么?我认为,从同样一件事中,不同的人可学到不同的东西,从道德上划分,就是好人学到更好的东西,坏人学到更坏的东西。
在我眼里,泡妞像世间任何一件事物一样,可以磨砺人的性格与品质,使它更接近自我,使自我更向它本来的样子迈进。
在人的青春期,极易受制于周围的文化与自身的习性,也就是古老的遗传,严重地缺乏自己的判断,在我的经验里,若要认清这两种东西,是十分艰难的,回首往事,我不得不承认,偏见是多么地妨碍人的判断,在当时,我所认为的异性的美好,无论是美好的相貌、皮肤、身材、姿态,以及言谈举止,全是出自自己的文化与习性。
我曾以为我有独特的眼光,但事实证明,我的眼光几乎与所有人一样;我曾以为我发现了一个姑娘独特的美,其实大家早就发现了;我曾以为我在追求爱情,事实上不过是性欲通过想像在起作用;我曾以为自己在奉献,事实上不过是在毫无掩饰地设法满足自己的私欲,当我人到中年,蓦然回首,观察自己走过的道路时,才知自己离自由是多么遥远。
现在,我认为失败的恋情更有意义,它令我从社会为个人指定的独木桥上走下来,去放眼更为广阔的人性空间,那里有更多的异性,更多的自由,更多的生活之路。
有编辑来信问我十年前吃什么,玩什么,如何花钱,是否吃碗两块钱的豆腐脑就感到幸福?这些问题问得我直发愣,因为即使现在,豆腐脑也只是一块钱一碗,而对于爱吃的人,一般来讲,可以吃到豆腐脑总是令人高兴的,却很难与幸福扯上关系,我一直认为,幸福是伦理学讨论的一个主题,而在普通生活中,一般使用快乐或快感这样的词语就够了。
不过编辑的话却让我想到十年前的生活水平,沿着这样一条线索,我甚至可以想到一百
年或一千年前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在我们有限的一生里,目睹了很多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发生在物质范围里,食物丰富了,住房面积改善了,我们的快乐增加了吗?这真难说。
事实上,我认为,快乐与否首先涉及记忆,我偏巧有记日记的恶习,翻翻日记本,可以看出,快乐是一件十分偶然的事情,我对着日记,翻来翻去,却无法得出什么结论,一般来讲,生活中绝大多数时间,我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有点麻木,有点机械,甚至呆头呆脑,靠着习惯完成一切,吃、穿、性、阅读、写作等等,剩下的时间里,一般都被这样与那样的压力包围着,那些压力令人焦虑,令人不满,当然,挫败是最经常的,只要是我想做的事情,或是我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它一定不会成功,总是这样。
而那些快乐,或是直接说,那些偶然的满足,简直就是出奇不意地袭来,一次没想到的结局还过得去的爱情,犹如马路上捡到的一个钱包,或是一次该付而没有付出的账,丢失的手机捡了回来,打麻将在最后几盘里和了大牌,把输的钱捞了回来,还有什么呢?想不出来了,快乐总是短暂的,易逝的,很难抓住的,被牢牢抓住的快乐往往会变成乏味,甚至快乐的反面,只要想想那些离婚的人,你就很容易同意我的观点。
十年前,我的消费水平是每年约一万元,用这笔钱,可以随意地看电影,逛公园,玩游戏,买地摊儿新衣,买书,可以吃得起小饭馆,比起现在,只是无能力消费住房与汽车,出远门只能坐拥挤的火车,坐不起飞机,那时出国更加艰难一点,但在攀比消费时,心里会更平衡,因为在个人对物质的占有上,没有形成眼前这么大的差别,然而这一切都只是生活的表象,只要把视野放大,就会看得出人与人、社会与社会的差别,十年前,我看同时期的美国小说,不自觉地与美国人对比,令我感到与那个世界存在着巨大的差别,现在,我仍看同时期的美国小说,是否觉得与他们的差别缩小了呢?没有,一点没有!反而是由于文化水平提高了的缘故,觉得与他们的差别更大了,我不再会问那个幼稚的问题了,不再会问,为什么总觉得当一个美国人就感觉一切都会好一点呢?我长大了,获得了一种智慧,这种智慧便是:不讲条件,不问原因,逆来顺受,冷酷无情,自私麻木,得过且过,因为这样可以免受幻想的污辱,因为这样可以更加接受这个世界,因为这样可以令我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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