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把头面向伯灿的位子,他又不知道跑去哪神游了,每次午休总是找藉口不在教室。
说实在,他人不难相处,在班上也挺有人缘,可以称得上是班上的人气王。
林孟璿的公主病大家都看在眼里,但因为她家境富裕、长得漂亮,每个人也只好睁一隻眼闭一隻眼,放任她做些过分的事。
边伯灿这人眼光算挺好的吧?
当初林孟璿跟他告白,他竟然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连一点挣扎的感觉都没有。
但是旻辉呢?我一定要好好批评他的眼光,谁不喜欢,偏偏选上林孟璿那个作做女。
他到底是喜欢上她的脸,还是她的钱?
但如果旻辉真的是喜欢上她的个性,那就是真爱了。
我喜欢江旻辉。
不管他喜欢谁,只要他幸福就好。
不管他喜欢谁,我还是会喜欢他。
如果他不喜欢我,没关係,我喜欢他就好。
就像是疯狂喜欢偶像一样,虽然他们不知道你喜欢他们,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但只要你喜欢他们就好,不是吗?
不要求任何回报,默默的付出,那才是真爱。
最后一节课的鐘声一响,我迅速收好所有桌上的东西,只留下覆盖的课本。
当老师宣布下课,我把书包关好,背上,就准备离开教室。
「庄琹!
」林孟璿走到我身旁。
这是她今天第二次叫我,其他同学们都用怪异的眼光看着我们。
「你想干麻?」我冷冷的说。
「你今天放学有空吗?我想约你去星空。
」看似是疑问句,但她却语带命令。
星空是一间蛋糕专卖店的名称,我非常喜欢那里的蛋糕,还有我最爱的巧克力牛奶。
偶尔假日我会独自去那里,很少跟别人一起去,我也百般不愿跟林孟璿去。
「不要。
」我不加思索直接拒绝。
她挑眉,「你确定?你应该已经很久没看到某人了吧。
」
心中闪过一阵犹豫,很明显她的某人指的是旻辉。
要去吗?可以见到旻辉??????不去行吗?
一阵鼻酸,我试图冷静下来,「我去。
」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
」她笑说,「这样好了,你先到星空等我,记得要找三个人的位子。
」交代完事情她便直接走人。
我该期待吗?我想是的。
我该担忧吗?我想也是。
既期待又担忧,我怀着这两种心情往星空去。
不断想着那令我痛苦,却又带给我快乐的三个字。
地球天才化学家魏啸,在实验中不幸而亡。重生到一块修真大陆。炼丹,不懂?这不就是化学合成药物么?炼器,不懂?这不就是化学合成材料么?功法,不懂?没事,有那个神秘石珠的帮助完全可以自创功法么?更多精彩,敬请期待(新书求收藏,求推荐)书友群168686527...
我不是做梦吧?诸葛家的那个耻辱,居然召唤出魔宠了,一只,两只…好痛,你掐我做什么?痛了?!那真不是梦!诸葛家的那个异类,真的成为召唤师了!而且,她居然能召唤出这么多魔宠,我靠,还在召唤!要掐掐你自己啊,我叉你个贱人!众人不解,一夕之间,那自卑的鸡窝头少女变的如此飞扬,如此明艳,如此霸气是怎么回事?她一朝穿越,成了个人人唾弃的大家族私生女。没有任何资质,被断言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召唤师,在他人眼里她就是家族的耻辱。在这个召唤师为尊的世界里,她要如何面对?没实力,没关系,我会强到横着走,无人敢拦!没地位?没关系,我会让所有人的都仰视我。仰视到他们的脖子都痛为止!没钱?没关系,我自己赚。赚到钱多的可以砸晕人!她终会名动天下,举世瞩目!...
一万年后,冰化了。斗罗联邦科考队在极北之地科考时发现了一个有着金银双色花纹的蛋,用仪器探察之后,发现里面居然有生命体征,赶忙将其带回研究所进行孵化。蛋孵化出来了,可孵出来的却是一个婴儿,和人类一模一样的婴儿,一个蛋生的孩子。...
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原本的生活在他父母为他创造出的安逸环境中,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他父母的生命,随后他又偶然地卷入了一场会波及全世界的大阴谋中。主角沈轩然在这个阴谋中成长,磨练,觉醒并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和继续存在下去的动力。这是一本关于人类,血族和兽人族的故事。这三个种族的特点都映射着人性中最原始的弱点和欲望。故事的主角们就是那些不甘愿屈服于自己人性中的弱点的一群勇者。他们有原则,有理...
没有什么是一场外交对话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做好战争的准备!德意志合众国第一任总统埃里克艾德里安工业霸主德意志书友群323279889...
本文一对一,非重生,非穿越,男强女强天和王朝一千三百零四年,群雄起,天下五分君临天启大燕商兀禾术。本文故事背景为天下五分百年之后。分隔符十年前,天启皇权变,只留下年方六岁的倾城公主。天启异姓镇北王继任皇权,许倾城公主太子妃之位。一年后,倾城公主因与大将军之女发生争执,被皇后以德行有失之名遣往城南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