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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1页)

农忙时候的栖山村,四处可见来来回回运送麦子的村人,有些家里人多能腾出手的,干脆也不往家里放了,直接送到了晒麦场去。

整个村子里最悠闲的,恐怕便是沈清竹他们这两个手里还没有田地的外来户了。

闲着也是闲着,沈清竹好奇心起,想去田地里看看,他自小住在京里,还从未见过这种热火朝天收麦子的景象呢。

他跟吴婶一路走在麦田边上,一眼望不着边际的麦田此时已经空了一大半,许多人都还在弯腰干活。

沈清竹浅浅吸了口气,空气里弥漫的都是麦子的香味,他叹道:“先前只知粮食来之不易,却不知是如何的不易,现今也算是见到了。”

偶尔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村人,或用板车推或直接背着收下来的麦子,满脸都是汗水,晒得皮肤都是红的,却依旧没有停下做活的脚步。

他们此时也顾不上沈清竹这个稀罕的外来人,从他身边匆匆走过也顾不上抬头看上一眼。

在他们眼里,不管再大的好奇心跟热闹,怕是都没有拿到手里的粮食重要。

“我还隐约记着小时候,也到田里帮着收过麦子呢。”

吴兰淑看到这般情形,也有些感叹。

沈清竹这时才想起什么,“对啊,吴婶以前便是住在栖山村的。”

但是,对她来说,家人的记忆应该并不美好。

吴兰淑的父母重男轻女,自小便不喜欢她,在弟弟可以满村跑着疯玩的时候,她只能帮着家里干活儿。

后来弟弟稍长一些,为了送他去读书,吴兰淑便被发买了。

那时她觉着人生已是没了什么希望,谁知她因为长得还算讨巧,被人伢子与其他挑选出来的人运到了京里去,从而才能遇上沈清竹的娘亲。

对方是她的恩人,如今对方去了,她必定要代替她照顾好她的孩子。

因此在对方交代她要带沈清竹去一个偏僻之地时,她首先想到的便是自己生活过的村子。

她先前已调查过,她那备受疼爱的弟弟被宠的不成样子,早些年因为意图欺负村里的姑娘,被人家里人找上门,嚷的全村都知道了。

最后没有办法,只得举家搬走,这么些年过去,早不知去哪儿了。

如今村里见过吴兰淑的只有几个长者,她现下也早变了模样,谁也认不出了,她也没特意提,只当自己是真的外来户。

当时为了顺利住进村里,也只告诉了里长而已,对方得知她是当年的吴家丫头,也很是感慨了一番。

“那时候看见这些麦子,便觉着是最珍贵的东西。”

这些年过去,吴兰淑早已不是那个弱小的姑娘,很多事也不在乎了。

沈清竹笑笑,“无论何时,粮食应当都是最珍贵的东西。”

吴兰淑也跟着笑道:“是呢,上到皇亲国戚,下到平民百姓,哪个能缺了这口吃的。”

他们沿着田边一路往前走,沈清竹什么都不做便觉着太阳晒得人难受,更何况是那些田间劳作的人。

旁边经过的人快步离开,背着的麦子掉了一簇都不知道,他弯下腰捡起来,“这位大哥!”

那汉子听到声音下意识回头,才发现自己掉了麦子。

沈清竹露出笑,将麦子递过去,“可要收好了。”

汉子被他这一笑弄的脸一红,呆愣愣的便伸手接过去,直到等人走远了才回过神来,后知后觉的心道,还没来得及与人道谢。

吴兰淑见自家少爷额上出了汗,从袖中掏出手帕递于他,四下打量想寻个阴凉地让他歇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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