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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一条,只要我的政权在握,就永远,永远不会允许她和春情萌发的年轻人去看电影,或在小汽车里卿卿我我,或到同学家参加男女混杂的舞会,或在我听力所及之外没完没了地进行男女电话交谈,既使“只是谈谈他和我的一位朋友的关系”
。
洛对这一切义愤填鹰——她称我是卑鄙恶棍,甚至更糟——若不是我很快发现真正让她生气的不是我剥夺了她的哪一种享乐而是普遍权利,这令我暗自感到宽慰,不然我一定要雷霆万钧。
你看,我侵犯了已经协定的项目,普通的消遣,“完全正当”
的事情以及年轻人的常规;可是,最该谨慎的莫过于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女孩子,象十月果园阴雾里她那样的一个肤色最为赤褐,最具有神话特征的性感少女。
不要误解我。
我不能绝对肯定整个冬天,她未找机会随便和陌生小伙子有过不正常的接触;当然,不管我多么严密控制她的闲暇,总有无法圆说的时间漏洞,她一回忆起来就总要用极复杂的解释去堵塞,当然,我的嫉妒不整齐的爪子也总能抓住这性感少女虚假的纹理;但我确实感觉到——现在证明我的感觉的准确性——根本没有发出严重警告的理由。
我这么想,并非因为我从未发现一个涩硬的少年喉音向同性的哑巴调情;而是因为我“太清楚”
(我的西比尔姨妈的常用词),各种各样的中学男生——从汗流满面、“拉拉手”
便激动的傻小子,到满脸浓疤、常备辆加马力小汽车的自我满足型强奸犯——个个令我老练又年少的女主人讨厌。
“这些男孩子的吵吵声让我想吐,”
她在课本里这么乱写了一句,底下,还有一句出自莫娜之手(莫娜现在总是那么恰到好处,的狡猾戏语:“摇辘轱之人如何?”
(也是恰到好处)。
很不要脸的,是我碰巧在他的同伴中见到的那些花花公子。
比如“红毛衣”
,有一天,就是我们碰到第一场雪的那天——他送她回家;我站在客厅窗边看见他们在我家前庭处说话。
她穿一件带一条兽毛领的棉布外套;我钟爱的发型上扣有一顶褐色小帽——刘海在前,两测是小卷毛,后边有波浪大卷,湿乎乎的黑色鹿皮鞋和白袜上沾满了污泥。
她一会说着一会听着,习惯性地把书本抵在胸前,双脚不住地比划着什么:她的两脚相抵,向后移动,双脚交叉,晃了一下,再划八步,又整个重来一遍。
还有一次是某星期天的下午,“皮夹克”
在饭馆前和她交谈,他每亲和姐姐企图把我支走去聊天;我磨磨蹭蹭,不住回头看着我唯一的所爱。
她养成了不止一种的习惯性动作,比如斜斜脑袋,是年轻人礼貌地表示某某二人已经“同眠共枕”
的方式,另外,(当她听到了我的叫声),仍然假装嘻闹,后退两步,四处张望,朝我走来时笑意皆飞。
另一方面,我深喜她那套哀声叹气的把戏——或许因为它总使我想起她令人难忘的首次忏海——“噢,亲爱的!”
,幽默又忧怨地对命运表示顺从,或当命运的打击真地降临时,她用深沉的低音发出一声长长的“不——”
。
此外——因为我们现在所谈是运动和青春——我总喜欢看她骑着美丽的自行车在塞耶街跑上跑下:踏上踏板,急切地蹬着,当速度自行消减时,她向后仰去,姿式萎顿;而后她停在我们的信箱边,两腿还跨在车上,从箱里取出一本杂志,翻捻一遍,又放团去,舌央抵到上唇一侧,一只脚蹬起车,又全速奔跑在惨淡的树萌和阳光下。
总之,一想起我溺爱坏了的小女奴和头年冬天在加利福尼亚,她天真地为之感动的那副行为的手镯,我就觉得,她似乎比我希望的更能适应环境。
尽管我永远也不能适应持久焦灼的状态,罪恶、伟大和善心都存在其中,我觉得我正在尽一切努力去学做。
对洛丽踏冷冰冰的卧室爱恋又失望了一阵以后,我躺在我书房狭窄的床上,总要温习全天,检查我的形象,让它在大脑红色的眼睛前徘徊,而不是一闪而过。
我看见黧黑又漂亮的亨伯特博士,不是非塞尔特人,没准是高教会派的,也可能是更高的高教会派的,正望着他的女儿上学去。
我看见他微笑着愉快地拱着手朝从脚黑到眉毛的蠢笨的霍利根太太打着招呼,她浑身散发瘟疫(我知道,她第一个举动就是朝主人的杜松子酒走去)。
韦斯特先生,一位已退职的行政官抑或是位宗教论文的撰写者——谁关心这?
——我看见他和邻居——那位的名字是什么来着,我认为他们是法国人或瑞士人——在他窗明几净的书房里坐在打字机前的骨瘦如柴的侧影,他苍白的额头上,有一簇希特勒式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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