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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这样的疑问一经提出来,大家就忙着去找证据。

可是,经过仔细勘查,不但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反而找到了对立的证据。

他们在诗的篇目上,发现了鲜红的血,是大王故意点上去的。

而且,两首诗的篇目上都有同样的血,血色竟然还一样的鲜艳。

仔细勘查发现,其实大王当时已经有两种颜色可以用来在诗篇上作记号。

一是案面上的残墨,因为书案用的是胎漆技术,那是当时最好的漆术,完全是防渗透的,当他们勘查时,留在案面的残墨,还水灵灵的保持着——大王他完全可以用它来点画在诗篇的目录之上——虽然那支小号的狼毫毛笔掉在地上,大王他身体虚弱够不着去取,但是他完全没有必要用毛笔,只需要用手指尖一沾,然后在竹书上划一下就可以了。

二是大王还有一道更方便使用的颜色——右手臂流下来的血——虽然已经有些发黑,但并不妨碍在灰黄色的竹书上作记号用。

然而,大王他并没有用那两样现成的颜色作为记号,却不怕麻烦的在宝剑的尖上,现划破自己的左手指,将鲜艳的新鲜的血液,标注在描写“老鼠”

的诗篇上!

“大王他为什么这样干?”

二王子又提出一个新的疑问。

在四王子的眼中,二哥是一个不太懂诗的人,他也不喜欢二王子平时的为人,对于他那一年拒绝参加诗社的事,四王子至今还耿耿于怀。

尚且刚才二哥争论,说大王大哥“认识刺客”

,让他心理很不舒服,二哥的意思好象是大王大哥交友不慎,才引来杀身之祸似的。

让人好不痛快。

四王子心想:“哼,你二哥既然不爱诗,对于大哥的行为,当然难以理解!”

所以,他有责任对不学无术的二哥说了下面的话:“因为诗在竹片上是用刀先刻下字,然后再用墨填写上的。

大王大哥当然不能够用墨和近似墨的血来划在上面,怕黑与黑混在一起看不清楚呢!”

四王子一方面对于二王子有轻蔑的意思,另一方面也要为大王大哥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

他的说法立即得到了国公和国舅的支持。

“还不止四王子说的这些意思呢!”

太史也开始发表意见,他强调说——

红色是天子之色,是权威之色,它可是大王平时用惯了的……

别叔过去曾经与太史一类的官员打过交道,能够听明白他们话中的意思,道:“太史大人;你干脆说清楚;就说大王很看重这件事情,把它作为正式批示!”

这个人以前就是因为在他自己的大王大哥跟前说这样弯弯绕的话;让别叔吃过亏;别叔很反感他。

现在,别叔要当面抵死他的话。

其他人听这么一说 ,也都明白了太史的意思,国公道:“太史,您是说,大王是将所选的诗看得非常严肃……是这样的吧?”

太史被逼不过,吞吞吐吐的道:“可以这样认为,朱笔…御批……”

他来至王朝官方,是太史寮之长,代表天子管理神的世界,对于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他应该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新的分析表明,大王在这件事情上,原来是十分考究的,他担心大家不重视他所选的二首诗,又担心用了黑色的墨,或近似黑色的血的标注,引不起大家的注意,于是就用了高尚的红色,严肃的红色,权威的红色。

原来,大王的意思是——

既想要在意义上表示非同一般,又想要在视觉上鲜明夺目。

“大王要以形式上的突出,来达到意义上的特别强调!”

别叔发表了自己总结性的看法。

四王子看见大家都在一旁使劲的点头,心中虽然对于大王大哥使用鲜血有了理解,但对于大王将高尚的严肃的权威的红色——用到“鼠”

诗之上的迷惑,却愈加深重,感到更不可理喻了。

于是,又回到原来的话题上:为什么大王要用生命的最后时刻,去阅读那两只过街老鼠的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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