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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我就喜欢她,可是她婉转地拒绝了我。
第二次也是一样,只到第三次,我承认前两次是因为她的漂亮,直到现在我更喜欢她的坚强和善良。”
伯父说:“是呀,天天是一个好姑娘,可是她也二十六岁了。
她妈在我瘫痪一年后和我离婚,改嫁到别处。
说句实话我不怪她妈,我这个样子跟着我肯定没有好结果。
所以我希望自己早点死,天天可以早点嫁出去。
可是人越是想死,却越是死不成。”
我说:“伯父,您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负担。
有时候您成了睛天生活的一种方式。
她爱您,所以她希望您陪伴着她一起生活下去。”
伯父说:“其实以前我自杀过几次。
天天哭的死去活来,没日没夜地陪着我,不吃不喝,要我发誓不轻生。
当时出事时,晴天才读高三,原本报的中文系,可是因为我被截肢,她改报了医学院,后来天天读大学。
我被天天安排在大学外的房子,她下课后就来照顾我,给我洗衣服,给我做饭。
我着急呀,矿上补了一百多万,最后只留下五十万,再这样下去,钱可能就花光了,我还准备给天天嫁妆。
天天大学毕业后,我想回到熟悉的郊区来,我的根在这儿,我也想在这里死去。
天天又放弃在市医院当医生的机会,回到郊区的社区医院,我知道她只是想陪着我。
后来我想明白了,也许我是解脱了,可是天天怎么办?我要看着她找到好老公,然后她生小孩,我要看着她幸福生活,我要老死,不要非正常死亡。
这样天天就能骄傲地活着,没有人在她面前指指点点。”
我说:“伯父,您能这么想太好了,晴天也肯定会高兴的。”
伯父说:“听说你是市里人。
到时候如果和天天结完婚就去城里,让她去市医院,那才是她该去的地方。”
我说:“伯父,如果真去城里了,我们肯定会带着您。
咱们和您一起生活。
让您看着我们幸福,然后给您生几个孙子。”
伯父听完哈哈直笑。
或许根对于他来说,只要女儿在那,他的根就在那,女儿才是他全部的寄托和牵挂。
以前回到郊区想给晴天留点钱,可没有想到晴天也跟着回了郊区。
我说:“伯父,我给您弹几首歌吧?刚好我把吉他带来了。”
伯父说:“你会唱歌?那敢情好。”
我问:“您喜欢谁的歌?”
伯父说:“刘德华、罗大佑、伍佰都行。”
果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歌星。
看来伯父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
我拿下吉他,开始弹唱起刘德华的《笨小孩》。
哦……宁静的小村外有个笨小孩出在六零年代
十来岁到城市不怕那太阳晒努力在七零年代
发现呀城市里朋友们不用去灌溉花自然会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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