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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七角的赌约(第2页)

“咕噜。”

猪大肠咽了口口水,舌头在嘴唇上舔着。

二人顺着盘旋在巨大树干上的阶梯,上到离水面五六米高的一层。

这里树干粗大的惊人,在人工改造下,形成了数条宽阔的通道,通道上方还有人字形的遮雨棚。

主通道上还连着无数条蜘蛛网般复杂的各种样式的小路,路两边树枝上全是木屋和其他用途的建筑。

通道上人来人往,男女老幼,都是光溜溜的全裸或者半裸着。

男人们有的在修葺营建房屋,有的刚从外边回来,手里提着鱼和鸟兽,有的在制作武器工具。

女人们晃动着乳房坐在门口切割肉类,打磨坚果,用树皮兽皮编织围裙,还有的聚在一起说笑聊天。

小孩子则丝缕不挂的到处追逐打闹。

走在拥挤杂乱的通道上,看着成群的裸体女人,吴归一**望都没有。

谁会对这些满身涂着白色颜料的土著女人感兴趣,那也太重口味了。

走在路上,沿途之人都恭恭敬敬的向吴归打招呼,吴归也是一副斯文有礼的样子一一回礼,连最小的小孩也不会忽视。

他的行为得到了人们更多的敬意,纷纷称赞他们的未来大巫师没了盛气凌人的傲气,变得和蔼可亲了。

“醪长者,你家新酒酿好了没有?”

“暴阿姐,你男人还听话吧?”

“岩叔父,燧石找到了吗?”

“七角,你的……”

吴归正和颜悦色的和人打招呼,忽然变色叫道:“七角!

是你这鸟人!”

一群少年堵住了巫归,领头的少年长的又高又壮,面相凶恶,皮肤呈棕褐色。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发型,扎了七个幼稚可笑的冲天羊角辫,一排横向摆开,就像头上有孔雀开屏一样。

正是吴归的仇敌七角。

这七角是大榕部落猎官的儿子。

猎官是一个部落的军事首领,他们的职责就是带领强壮男子外出打猎,和猛兽以及外族人战斗,保护部落。

担任猎官的都是身体强壮,勇猛好斗之人。

这一任猎官叫做光阿。

光阿是大榕部落当之无愧的第一勇士。

此人脾气暴躁,形貌狰狞,身体壮的像头牛,吴归第一眼见到他时,差点把他认成了泰森!

猎官光阿不止肌肉发达,身手也非常高明。

不像巫归用诡计、设陷阱打猎,光阿猎杀猛兽无数,全都是正面搏斗杀死的。

吴归亲眼所见,他只用一柄石锤,毫发无伤的轻松杀死了两只成年花豹。

在和周围部落的冲突中,大榕部落从无败绩,光阿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他部落的勇士被光阿打的临阵互相推搡,没人敢站出来和光阿对战,可见此人之凶猛。

光阿有好几个儿子,都不怎么样,唯独七角这小崽子遗传了他老爹的优良基因。

才十三四岁,却生的比普通成年人还高大,不论打架还是打猎,都是无比厉害,深得他老爹的器重,还有溺爱。

这小混蛋,既有本事又有好爹,又狂又坏,部落里的孩子都被他收服了,连成年人都敬他三分。

整个部落的小一辈中,唯独高傲的黑荆巫师巫归不把他放在眼里。

二人都是心高气傲之人,谁也不退让,互相间发生的冲突不计其数。

巫归的武力也不弱,却打不过七角,但仗着自己的巫术,暗中给对手下药,让七角很是吃了几次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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