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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被认同的日子已经不远。
死神阿米亥和淘换者相互恭贺,为不死军队的胜利,但更主要是为了血骷髅开发的成功。
在这一天里,有一万具骷髅兵成了碎片,但是阿米亥展现了不死军队组建的成果,因西亚的军队退却了,只是一仗就让他们龟缩回了城堡里。
虽然魔女尚未出手,虽然黑暗骑士所向披靡,今天他们都是配角。
因为有了骷髅们,阿米亥带领的黑暗牧师比黑暗骑士杀死了更多的敌人,甚至那些高贵的人可以轻松地退回到后面去观看表演。
最重要的是,血骷髅全部留下来了,新生的灵魂果然适应力比较强,没有一具遭到灵骷髅那样痛苦消亡的厄运。
他们天生是嗜血的怪物,只要闻到鲜血,他们就会力大无穷。
他们刀枪不入,对魔法完全免疫,为了鲜血可以用双腿去追逐天上的飞龙。
虽然他们平时感官能力比较薄弱,但是只要有血就能解决一切。
他们平时的灵魂消耗非常少,战斗时积累的狂暴可以让他们发挥出几倍于平时的战斗力,嗜血状态下五感也都比普通的生物要灵敏至少十倍。
“干杯。”
阿米亥说道,“我们目前拥有十个血骷髅和三十三个灵骷髅,应当开始注意保存实力。
虽然灵骷髅目前不适合投入战斗,血骷髅的战力也尚不完善,但是等他们适应了各自的战斗方式,力量更加强大。”
淘换者用尖锐的指抓拎起一个骷髅头骨当作酒杯致意,畅饮了一番,那用植物汁液和鲜血调理的饮品和目前顺利的事态都让他感到舒畅。
但是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他不敢对目前的局势掉以轻心。
点点头后,淘换者想到了一些问题:“洞穴人的骷髅恐怕不会理想,他们太矮了,脊椎也不直。
不过他们的皮肤和甲壳都很好,发硬的透明眼皮也可以取下来做成头盔护罩。
你最好布置一下收集工作,我要去看看那些血骷髅,他们此刻应该正在为战斗结束而痛苦。”
阿米亥诡秘地笑起来,他的笑容总是好像嘴里含着一块棉花糖,让人觉得他的心思难以捉摸,笑容也有所保留,因此让人格外畏惧。
“痛苦好,他们的痛苦会变成力量,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成长。
等到他们能够习惯痛苦的时候,那力量才会完全。”
“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否完全控制成长后的他们。”
淘换者深知血骷髅的可怕,在古老的文献中,万年以前曾经有过血骷髅的记录,那里没有突出说明血骷髅可以成长到什么地步,反而突出说明了一点——他们很难控制。
再也没有比血骷髅更嗜血的生物了。
血骷髅不怕魔法,凶残而且不受意念影响。
因为痛苦和对血的渴望,血骷髅的力量甚至可以和黑暗骑士相比。
不,在某些方面甚至更超过黑暗骑士。
这让淘换者随时随地都感到不太踏实,带着一种不安感,他来到了存放血骷髅的兵营,或者说墓室。
这里是血骷髅的休憩场所,那些用来给人放血或是处决的刑具对血骷髅来说却是按摩的温床,而且满盛鲜血。
血骷髅们在里面享受战斗中得到的新鲜血液,最终在那血液的腐败中慢慢得到平静。
淘换者无需火把,他的双眼在黑暗中发出冰冷的光,走路也没有声息。
他可以看清血面在微微地荡漾令人难以察觉的波纹,那是血骷髅在呼吸,用骨髓体会五感的真意。
淘换者为那里的静谧感到陶醉,然而他的面孔突然扭曲了,他看到,髅大的血棺是空的,血浆也早已蒸干了,只留下一些血渣和黄色的凝固油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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