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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有没有敌人:他数了又数,数个没完。
——与雅哈·凯末尔[1]对谈
他的葬礼果然如他所恐惧的,实现了他三十二年前的预言:贫病安养院的一名室友和一名看护;一个退休记者,是专栏作家在过去声名如日中天时所提携的后进;两个对作家生平作品一无所知的糊涂亲戚;一名格格不入的希腊富孀,头上戴着一顶覆有薄雾面纱的帽子,胸口别着一只状似苏丹羽饰的胸针;受人尊崇的阿訇;我,以及棺材里的尸体。
加起来总共九个人。
昨天,当棺材入土时,正下着暴风雪,因此等阿訇草草念完祷词后,我们剩下的人便匆匆忙忙地把土撒入坟中。
接着,我还来不及多想,众人已转身离开。
我走进空无一人的克西克黎车站等待电车。
才刚越过河,来到城市的另一头,我便直接走上贝尤鲁,去阿哈布朗看正在上映的电影,爱德华·罗宾逊主演的《血红街道》。
我走进电影院让自己好好沉醉了一番。
我一直都很喜欢爱德华·罗宾逊,在这部片子里,他饰演一个窝囊官僚兼业余画家,出入总是穿华服装气派,骗人说自己是一位亿万富翁,只为了让情人对他刮目相看。
结果没想到他的心上人,琼·班内特,竟然自始至终都有别的男人。
背叛的打击让他伤透了心,从此一蹶不振。
看见他饱受折磨,令人也不禁沮丧了起来。
我初次遇见亲爱的往生者时(我刻意选择他常用的字词作为段落的起头,前面一段也是如此),他是一位七十岁的专栏耆老,而我年仅三十。
那天,我要到巴克尔廓伊拜访一个朋友,正当我准备跨进斯克西火车站的通勤电车时,好巧不巧居然看见了他!他坐在月台上一个小吃摊位的桌子边,与另外两位我少年时代万分仰慕的专栏作家一起喝着茴香酒。
让我惊讶的,并不是在拥挤吵闹、摩肩接踵的斯克西火车站里,居然能撞见这三位在我的文学想像中如卡夫山一样高不可攀的传奇性的七旬老者,而是看见他们三个人在一起,坐在同一张桌子边喝酒,就好像大仲马笔下的三剑客在酒馆里喝酒,但事实上,在他们的文学生涯中,这三位挥笔之士从来不曾停止彼此谩骂。
将近半世纪的写作生涯中,历经了两个苏丹、一个哈里发,还有三个总统,这三位好战的作家始终互相攻击,指控对方犯下各种罪行(有时候的确一针见血):无神论、青年土耳其主义、亲法主义、民族主义、共济会主义、凯末尔主义、共和主义、通敌叛国、保皇主义、西化主义、神秘主义、抄袭剽窃、纳粹主义、犹太主义、阿拉伯主义、亚美尼亚主义、同性恋、变节、宗教正统主义、大美国主义,以及为了跟上当时的流行话题,还有存在主义。
(那阵子,其中一位还公开表示,伊本·阿拉比[2],这位不仅在七百年后被人争相模仿,更被西方世界大肆剽窃的思想家,才是“永远的存在主义者”
。
)我仔细端详了三位作家好一会儿,接着,在一股内在冲动的驱策下,我走上前来到他们桌边,简单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分别给予三个人我小心拿捏后相同分量的赞美。
现在,我希望读者们能够体谅:那时的我虽然年轻热情、创意十足、干劲充沛、聪明又成功,但仍在自恋与自信之间徘徊不定,在远大志向与自私投机之间犹豫不决。
身为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专栏作家,我之所以有胆量去接近这三位伟大的前辈大师,基本上是因为我心里很清楚,我比他们三个人更多地吸引读者,我收到的读者信件比他们多,我写得比他们好。
当然,他们也心不甘情不愿地明白,至少前面两项是事实。
这便是为什么我会很欣喜地把他们对我的不屑一顾,解释为我个人的胜利。
倘若我不是一位成功的年轻专栏作家,而只是一个满怀仰慕的平凡读者,他们自然会对我友善得多。
一开始,他们并没有邀请我坐下,于是我等着。
接着,好不容易他们准我坐下后,却把我当成服务生一样使唤我去厨房,于是我就替他们服务。
他们想翻一翻某本周刊,我当然义不容辞跑去书报摊帮他们买。
我替其中一个人剥桔子,替另一个人捡餐巾好省得他弯腰,我更顺着他们的期待,卑躬屈膝地回答:不是的,先生,很可惜我法文很糟,我只是偶尔晚上会一边查字典一边努力研读《恶之花》。
虽然我的无知使得他们更无法忍受败给我的事实,不过我极度的自我贬抑似乎减轻了罪过。
许多年后,当我发现自己也摆出同样的姿态对付年轻记者时,我才明白,尽管当时这三位大师看起来一副对我毫无兴趣的样子,只是自顾自地谈话,但事实上他们非常留意我是否受到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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