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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开始喜欢文学时,正在宁波第二医院口腔科进修,有位同屋的进修医生知道我喜欢文学,而且准备写作,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他从前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做过文学白日梦,他劝我不要胡思乱想去喜欢什么文学了,他说:“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
我当时回答他:“我的明天不是你的今天。”
那是一九八○年,我二十岁。
我九三年开始用电脑写作,已经是386时代了。
前面用手写了十年,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起了厚厚的茧,曾经骄傲过,后来认识了王蒙,看到他手指上的茧像黄豆一样隆起,十分钦佩,以后不敢再骄傲了。
九三年到现在已经十二年了,打这些字时仔细摸了一下自己右手的食、中二指,茧没了。
王蒙286时代就用电脑写作了,比我早几年,不过我敢确定他手指上的茧仍在,那是大半辈子的功力。
我的才十年,那茧连老都称不上。
我从短篇小说开始,写到中篇,再写到长篇,是当时中国的文学环境决定的,当时中国可以说是没有文学出版,起码是出版不重要,当时的写作主要是为了在文学杂志上发表。
现在我更愿意写长篇小说了,我觉得写短篇小说是一份工作,几天或者一两个星期完成,故事语言完全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写长篇小说就完全不一样了,一年甚至几年都不能完成,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笔下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出现变化时,他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可能也在变化,所以事先的构想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被突然抛弃,另外的新构想出现了,写长篇小说就和生活一样,充满了意外和不确定。
我喜欢生活,不喜欢工作,所以我更喜欢写作长篇小说。
十多年前我刚刚发表《活着》时,有些朋友很吃惊,因为我出乎他们意料,一个他们眼中的先锋作家突然写下一部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他们很不理解。
当时我用一句话回答他们:“没有一个作家会为一个流派写作。”
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越来越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
我只能用大致的方式说,我觉得作家在叙述上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作家通过几年的写作,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成熟的叙述系统,以后的写作就是一种风格的叙述不断延伸,哪怕是不同的题材,也都会纳入到这个系统之中。
第二类作家是建立了成熟的叙述系统之后,马上就会发现自己最拿手的叙述方式不能适应新题材的处理,这样他们就必须去寻找最适合表达这个新题材的叙述方式,这样的作家其叙述风格总是会出现变化。
我是第二类的作家。
?二十年前我刚刚写下《十八岁出门远行》时,以为找到了自己一生的叙述方式。
可是到了《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我的叙述方式完全变了,当时我以为自己还会用这样的方式写下几部小说。
没有想到写出来的是《兄弟》,尤其是下部,熟悉我以前作品的读者一下子找不到我从前的叙述气息。
说实话,《兄弟》之后,我不知道下一部长篇小说是什么模样,我现在的写作原则是:当某一个题材让我充分激动起来,并且让我具有了持久写下去的欲望时,我首先要做的是尽快找到最适合这个题材的叙述方式,同时要努力忘掉自己过去写作中已经娴熟的叙述方式,因为它们会干扰我寻找最适合的叙述方式。
我坚信不同的题材应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我的叙述风格总会出现变化。
我深感幸运的是,总是有人理解我的不断变化。
有读者说:“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先放下以往的余华,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从《兄弟》本身来阅读,试图了解到作者到底通过这样的一本书告诉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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