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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那年许迦七搬走,她对他的喜欢却没有被带走,一直到今天,他们分别在京西距离最远的两所大学,她仍然是他身边最活泼的那一只蝴蝶。
只不过这个招蜂引蝶的漂亮东西太不解风情了,这么多年心房死守,一次也没为她敞开过。
尤椿走上来,挽住她胳膊,顺着她目光扫向街尾,再扭头看一眼道路旁的京山音乐厅,问:“他不是在半月里那边拉琴吗?什么时候来京山了?”
于丝心情不错,“咱哥什么时候来接我们啊?”
尤椿瞥她:“你又不走回去了?”
“有车坐还走回去,那不是缺心眼儿吗?”
“嗯,你不缺,你就心眼儿多。”
尤椿阴阳怪气道。
于丝拉着她走向候车区,回答她上一个问题:“他跟半月里剧院的合同到期了。”
尤椿挑眉道:“那你运气好啊,他一不去,那livehoe也倒闭了,你都不用跟老板编理由为什么不去了。”
尤椿知道于丝去酒吧救场就是因为许迦七偶尔在半月里剧院演出,于丝总在演出散场后假装偶遇他。
演得很假,她每次看都尴尬,但好像许迦七每次都有被于丝骗到。
她从认识于丝起,于丝就在喜欢许迦七了,无论许迦七对于丝说多少遍不喜欢,于丝都不会放弃。
她觉得于丝是因为习惯,于丝偏说是因为爱。
谁知道。
反正她连同所有身边人,早就习惯于丝佯装睿智地在许迦七跟前刷存在感了。
两人来到候车区,尤椿想起一事,看向她,问:“我还没问你脖子怎么回事,让狗啃了?”
她在问于丝脖子上的吻痕。
于丝自己掐的,想被许迦七看到,但他好像没看到。
他很少看她,或者说,他几乎不看她。
她没说话,思维活跃的尤椿也去想别的事了,没追问她的回答。
哥哥有事没来,家里司机接走了两人。
十点多一点,路上车少了,一直停在音乐厅门口的s级加长款豪车才终于显眼,车上一双眼目睹了于丝在男生面前一整套做作的动作。
突来电话,男人接起,那头声音很大,叫着:“小舅你别花钱买那破地方!
那老板是什么玩意儿!”
男人声音沉稳,“酒醒了就给你妈回电话。”
“我没醉,我还知道我抽了那女的,什么货色还跟我吆五喝六,千人骑万人压的东西以为自己是个处女。”
他说着没醉,张嘴却都是混话。
“多久没回家了。”
男人面色平静,语气也照旧,那个混帐却不自觉灭掉气焰,不吭声了。
家指的是梅圩。
梅圩是华东一个以富裕出名的小镇,除此之外,更有名的是富裕皆源于一个家族。
家族首脑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起,赶上了每一趟致富的列车。
截至今天,家族成员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精英圈层,领导着百分之二十的人再去压榨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存空间,钱比印钞来的快不知多少倍。
混账就是家族一份子,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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