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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我小姑是这里的常客吧!”
周晓斌左手靠在吧台上,右手端着啤酒,对莎莎问了一句。
“难道你不知道吗?”
莎莎一脸诧异的看着周晓斌。
“不知道什么?”
周晓斌被搞得莫名其妙。
“这间酒吧原本就是你姑姑开的,只不过她在半年前把它转给西餐厅的老板了!”
莎莎笑着说道。
这下周晓斌感到诧异了:“我小姑那时不是在中文大学读书吗?”
“香港哪条法律规定读书就不能开酒吧了?”
莎莎没好气的说道,看来自己小姑在大家心中的威信还是挺高的,“这间酒吧就是Do日s在读大一的时候开的。
当老板又不像我们当酒保的一样,每天都必须来上班。
老板有什么事情只要和下面管事的人吩咐清楚就行了,再请一个酒吧经理,她本人又不用整天在这里盯着。”
虽然莎莎说得轻松,但周晓斌并这么认为,要是当老板真有这么轻松,那谁还愿意给别人打工,早就都去当老板了。
当酒保只要负责给客人卖酒就行了,当老板却要负责方方面面。
周晓斌没想到自己的小姑还是一个女强人。
“我们家和小姑一家已经失散许多年了,直到不久前我小爷爷到北京寻亲才重新取得联系的,所以我对Do日s了解的并不多,你能和我讲讲她的故事吗?”
周晓斌对自己小姑的创业史挺感兴趣的。
“噢!
我原本还以为你是台北过来的,我只知道Do日s在那边有亲戚,没想到你是大陆来的,不过你真的是第一次来香港吗?感觉和那些偷渡来的大陆仔太不一样了!”
莎莎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不过她很快觉得自己的用于不太合适,赶忙补救道,“我并不是看不起你们大陆人的意思,其实我也有好几个表姑在大陆的!”
周晓斌无所谓的摇了摇头,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尊严不是靠别人给的,而是靠自己挣得。
就像后世也有上海人看不起外地人,北京人看不起北漂族,更何况是这么多年来与大陆接受着迥然不同的两种教育的香港呢。
“你还是说说我小姑开酒吧的故事吧!”
“呃,这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和Do日s相熟的人大都挺佩服她的创业精神的。
其实我也并不是酒吧里最初的那批员工,所以也就知道个大概!”
莎莎在周晓斌的示意下,苦笑着又给他拿了一听啤酒,“这可是最后一听了!”
看到周晓斌赞同的点了点头,她才继续说到:“Do日s预科的成绩很优秀,很顺利的通过香港中文大学的入学考试。
不过她的父亲也应该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个小爷爷,他希望Do日s去读酒店管理专业,而Do日s自己想读文学。
于是你的小爷爷就以削减生活费相威胁,虽然最后在Do日s的坚持下没有成功。
不过自从那以后,Do日s就决定经济上取得独立,而她又不想去打工毕竟她还在读大学。
刚好她的一个朋友组建了一支乐队,却找不到愿意接受他们酒吧,受朋友的启发,Do日s猜想到开一个酒吧。
不过你也知道的,酒吧很容易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ji女、毒品、混混,搞不好就容易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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