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7章彩陶的概念
黑尖和雷正在商量怎么交换的时候,合鲁部落的人来了。
黑尖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幻觉,总觉得羌这家伙好像长胖了一些,不过想着这家伙吃着油水,用着陶锅炖汤,本来就气得牙痒痒的黑尖感觉自己更气了。
严肃的脸上仿佛镀上了一层寒冰。
羌见到黑尖,只是笑了一下,显然没把之前坑黑尖的事情放在心上,他也只是希望周围部落晚一点知道炎黄,多换一些东西好让部落的族人生活过得好一点,部落之间的纷争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于黑尖怒目而视的表情完全不放在心上,反而热情的和炎黄部落众人打招呼。
羌这次也是带着东西来的,和黑尖两个暗中较劲。
两人疯狂降价之后,想了想……两家伙又躲到一边去小声交谈,等再回来的时候,两人仿佛多了一种不可言说的默契。
让林霄诧异的是黑尖拿来交换的东西里面有麻布,是那种褐黄色做工很粗糙的麻布,一看就知道这一套织布体系还不完善,但已经足够引起林霄的兴趣。
“这是哪里来的?”
林霄问。
黑尖挠头,“这是从其他部落换来的。
这东西穿着没有兽皮舒服,换了之后,我就后悔了,那家伙坑我,还说这东西比兽皮薄,比兽皮好穿。”
他心道林霄巫祝应该看不上,这次带来这个东西完全是因为他们回来得匆忙,根本没有整理这次换回来的东西。
“那个部落叫什么?”
林霄问。
“萝部落,炎黄巫祝想要这种麻布?”
“嗯。”
羌皱着眉头,他知道萝部落,这个部落是一个百人小部落,部落人数还没有合鲁部落的一半,相对萝部落的图腾战士也很少,他们部落狩猎到的兽皮都不够他们自己穿,很多人没有衣服穿,这个部落有个人就想了个办法用树皮做衣服,通过特殊的处理树皮衣服可以变得柔软,遮挡身体。
在树皮之后,萝部落就开始用麻做衣服。
这东西对他们来说穿上身上的质感太差,可以说萝部落就是因为穷得和浪人差不多,所以才会用这些各种植物的皮织布穿在身上。
黑尖详细向林霄介绍萝部落,林霄只觉得这个部落还挺意思的,发明麻布衣服的原因竟然是因为‘穷’。
麻布。
林霄用指腹摩擦粗糙的麻布,很刮手,但是已经初具模型。
“其实这种麻布虽然刮皮肤,但是被刀割的时候,比兽皮耐割,如果出门怕兽皮衣服破了,倒是可以穿这个。”
黑尖说道。
林霄点点头,但是在他心里麻布只是刚开始,以后就能有粗布、细布……说不定还能有丝绸,其实这个萝部落还是很有价值的。
见到林霄沉思,黑尖在心里默默为萝部落捏一把汗,这年代一个小部落的消失和毁灭就像吃饭一样寻常。
只有人口多的部落,才能慢慢变成大部落,也不知道他们科尔部落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千人部落,这是他们部落前几任头人、巫祝的心愿,千人部落代表着他们才能有一点话语权,当然也只是在这附近而言。
“林霄巫祝如果想去萝部落,我们部落可以带你们过去。”
黑尖说道。
当犯二女神探遇上多重身份首席,明争暗斗总输给他,心中一万只草泥马奔过!带领2b团队,登上人生巅峰,探寻各类谜案,捉拿凶手归案。她的生活,麻烦多多,笑料不断!看逗比侦探组合与神秘大盗间的斗智斗勇,看洒脱女神探调教冷面大首席,他们的幸福会继续下去...
白富美穿越变侯府庶女!绝世美貌招人妒,日日受苦,又要被嫁与一残疾??就算他是官家子弟也不行!这是一个庶女屡经波折,一点点进步,向着快乐,富贵,幸福的生活前进的故事。本书女主不同与一般穿越强势女主,是越渐成长型的。构架大,进展不会太快,还望理解。坑品保证,不断更,求收藏,求推荐!...
他身怀古医绝技,以国医圣手,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成为全球最强的华夏神医,他与群雄逐鹿,战强敌,斗西医,威震四海,弘扬古医。...
大劫之下,谁能避免!妖皇威压天地,祖巫霸绝宇内,圣人高高在上丁岳老套的穿越了,洪荒时代,但令他不开心的是他没有穿越在开天之前或者刚刚开天的时期。此时此刻的洪荒大战不休,巫妖横行,他怎么办?请大家支持,关注一下!求收藏!求推荐票!谢谢...
杀手界的王者回归都市,阴差阳错成了美女总裁的近身保镖,于是,史上最牛叉的近身高手诞生了!...